从张志超案看律师的价值

2020年,在我们刚刚踏入这一年的第13天,张志超案便出现在许多人的眼前。

2006年3月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以(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2017)最高法刑申128号刑事决定书指令山东省高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2020年1月13日,经过再审程序,山东省高院宣判张志超无罪,张志超在听到判决结果时忍不住擦了眼泪。


从张志超案看律师的价值

庭审现场

以上短短的四段缺浓缩了一位少年14年的人生,张志超在接受采访时说,他没有见过智能手机、不会用入住酒店的灯甚至连酒店里的水都不知道怎么烧。这不禁让笔者想起《肖申克的救赎》中的老布,入狱时整个社会还没有普及汽车,但是他出狱后满大街都是汽车,最后早已被监狱系统“体制化”的老布因为适应不了监狱外的生活而选择了自杀。

从张志超案看律师的价值

肖申克的救赎中出狱的老布

近年来,从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聂树斌案等无罪改判的案例不断增多表明了我国的法治纠错机能始终在运行。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困难之大,众多再审案件都是因为当事人及其家属历时多少年的申诉,当然这个过程更是少不了有影响力的媒体和律师的参与。

在张志超案中,《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民主与法制》以及凤凰卫视制作的电视访谈节目《社会能见度》均进行了报道,有效地使本案得到大众的关注,继而引起最高法院的重视。


有良知的媒体可以让更多弱势群体的声音被听到,而好的律师则能使当事人的坚持更有意义。本案中张志超的母亲先后委托了多名律师,这些律师除了为张志超的申诉出谋划策之外,更是给与了张志超及其家人无尽的信心和勇气。其实,纵观近些年的无罪改判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少不了律师的身影。

在笔者代理的一个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在我们第一次会见时情绪激动,完全是崩溃的状态,第一话就问我们:“我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出来?”在我们安抚他的情绪后,慢慢开始深入了解案情,并向他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几次会见并深入沟通后,明显感受到当事人的心态已经开始变得积极面对目前的处境,并对我们说:“我看到你们就像看到亲人一样。”最终,经过我们的努力,已经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到取保候审,春节将至当事人始得和家人团聚,不得不说这个案件有一个阶段性的美好结局,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们也一定会竭尽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这就是律师的价值——保护一切可能会被权力误伤的人。当然,随着律师行业市场化的不断加深,也有一些“唯钱是瞻”将法律视为生意的“律师”,但我始终相信也有一些律师永远记得自己从事法律职业的初心,恰如总有一些医生永远记得《希波克拉底誓言》。

最后送上《legal high》里面的几句话,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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