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株連九族”時,為何親人不會提前逃跑?


中國人的家族認同感與集體榮耀感,在世界上始終都居於世界前列,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中華民族傳統“農業大國”的生產方式所決定的,由於大型的農業活動,個人通常無法完成,必須需要藉助集體的力量,而這種集體在很長時間裡都是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關係。

古代被“株連九族”時,為何親人不會提前逃跑?

以至於人們對家族的認可度非常高,根據《三國志》的記載,劉備由於小時候就失去了父親,所以他只能夠與母親一起賣草鞋生活,但是他在十五歲的時候就可以去大文學家盧植那裡讀書,接受了影響一生命運的教育,他的學費與生活費從哪裡來呢?主要就是因為同族中人劉元起的幫助,因為劉元起認為“吾宗中有此兒,將來定可光耀我宗”,也就是說劉元起決定劉備肯定能夠有一番成就,對於整個家族會有很大幫助,所以不惜餘力地幫助,可見古時候“家族”這個名詞在人們心中的地位。

古代被“株連九族”時,為何親人不會提前逃跑?

事實上很多後來得以功成名就的讀書人,都有著與劉備相似的經歷,在家境貧寒的情況下,是由於家族眾人的力量,才能夠讓他們不用去從事那一些繁重的生產活動,可以有充裕的時間讀書學習,有的時候甚至是“舉全族之力而培養出一個讀書人”。

可以說,古人們從出生時起,家族身份就成為了他們不可磨滅的一個身份印記,在成長路上給予眾多的幫助,家族基本上是人們心中最後的也是最為深處的盔甲,同時也是人們內心最為深處的軟肋,所以古代最為嚴峻的一個刑罰,就叫做“株連九族”!

族刑發源於戰爭,在上古時代的各族混戰中,戰敗的一方往往會受到全族集體受罰。根據《尚書》的記載,夏啟和商湯在出徵之前的訓詞中威脅部下,警告他們如若不聽從命令,就會將其連同其子一同處死。這被稱作族刑在立法上的最早記載。秦朝之後,族刑更是被正式列入法典。在歷朝歷代中,族刑也被一直沿用,甚至不斷衍生出其他的刑罰,例如“誅九族”“夷三族”等。

古代被“株連九族”時,為何親人不會提前逃跑?

“九族”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仍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說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兒之子、己之同族;母族三是指母之父、母之母、從母之子;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古代被“株連九族”時,為何親人不會提前逃跑?

一旦被判定“株連九族”,那麼不僅僅你自己要死,與自己有族親關係的人都要死,涉及數百乃至於上千人,都在一夜之間就人頭落地。

古代被“株連九族”時,為何親人不會提前逃跑?

例如:朱棣起兵後,奪取了天下,朱棣謀士姚廣孝向朱棣進言,一定要好好籠絡方孝孺,以便讓天下士子歸順,殺孝儒,天下讀書種子絕矣。於是朱棣把方孝孺請來,煩請先生為我擬定登基詔書,想不到方孝孺一口回絕:忠臣不侍二主!

朱棣大怒以誅九族威脅,方孝孺哈哈大笑:便是誅十族又奈我何?朱棣下令將方孝孺誅滅九族,連同老師學生算在內,一共十族,800人被處斬,1000多人被流放。此事記載在《明史紀事本末》卷十八。

那麼問題來了,古代人們在知道被“株連九族”的時候,他的親人們為何不會提前逃跑呢?

古代被“株連九族”時,為何親人不會提前逃跑?

專家一語道破了實情,原來因為逃跑基本上就意味著必死,而留在本地可能還會有一絲渺茫的生的希望。這是因為在唐朝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了不殺祖父、祖母、孫子、孫女以及所有女性親屬的傾向,並且明文寫入了法律《唐律》之中,哪怕是犯有謀反、大逆這樣的罪名,遭到了“株連九族”之禍,也不過是十六歲以上的父、子處死。

其它親戚雖然也會遭遇被流放或者是被收押的處罰,但至少生命還是可以保住的,後來的歷朝歷代在對待“株連九族”這個事情上,也基本有沿用《唐律》的方針,也就是說留在原地等待是有可能活的,那麼若是不留在原地而是跑到外地去逃命呢?

那就基本上是必死無疑,首先是很難出城,城門會在規定時間裡關閉,出門需要有官府開具的路引,這個時候自然無法弄到路引;其次是出城了也無處可去,畢竟天下雖然很大,但到處都是在朝廷的嚴密控制之下,稍一冒頭就被抓了,也很容易被追上然後罪加一等。除非進山中當野人,或者是坐船漂洋過海去往“蠻夷之地”,那在古人心中被流放更慘。


古代被“株連九族”時,為何親人不會提前逃跑?


綜合這種種考慮,古人們哪怕是被“株連九族”了,也是不會跑路的,因為跑路實在是一件弊大於利的事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