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重大改革:全過程工程諮詢產業迎來重大機遇

一、全過程工程諮詢定義

全過程工程諮詢是指遵循獨立、科學、公正的原則,由一傢俱有綜合能力的工程諮詢單位或多家工程諮詢單位(明確牽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綜合運用多學科知識、工程實踐經驗、現代科學和管理方法,為政府部門、項目業主提供的從建設項目策劃、投資決策、實施到運營全過程,或全過程的兩個以上階段的技術和管理諮詢服務活動。

二、全過程過程諮詢特點

建設單位或投資方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自身要求,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實施總體策劃、報批報建管理、合約管理、勘察管理、規劃及設計優化、工程監理、招標代理、驗收移交、配合審計等全部或部分業務一併委託給一個全過程諮詢企業。

三、全過程過程諮詢模式與傳統建設模式的區別

1.傳統建設模式,“專而不全”、"多小散"企業的參與,通常會導致項目信息流通的斷裂和信息孤島現象,導致整個建設項目缺少統一的計劃和控制系統,業主無法得到完整的建築產品和完備的服務。

住建部重大改革:全過程工程諮詢產業迎來重大機遇

2.代建整合+專業服務,以代理方為主附參其他單項或多項的服務依舊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傳統建設模式之間分散和割裂的固有缺陷,這也導致建築服務市場長期存在“小、散、亂、差”的窘境之中。

住建部重大改革:全過程工程諮詢產業迎來重大機遇

3.全過程過程諮詢對工程建設前期研究和決策以及工程項目實施和運營的全生命週期提供包含規劃和設計在內的涉及組織、管理、經濟和技術等各有關方面的工程諮詢服務。

住建部重大改革:全過程工程諮詢產業迎來重大機遇

四、全過程工程諮詢的核心價值

1.節省投資,承包商單次招標的優勢,可使其合同成本大大低於傳統模式下設計、造價、監理等參建單位多次發包的合同成本,實現1+1>2的效益,由於諮詢服務商服務覆蓋全過程,融合了各階段工作服務內容,更有利於實現全過程投資控制,通過限額設計、優化設計和精細化管理等措施降低“三超”風險,提高投資效益,確保項目的投資目標。

2.加快工期,向一家單位提供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的情況下,一方面,承包單位可最大限度處理內部關係,大幅度減少業主日常管理工作和人力資源投入,有效減少信息漏斗,優化管理界面;另一方面,模式不同於傳統模式冗長繁多的招標次數和期限,可有效優化項目組織和簡化合同關係,並克服設計、造價、招標、監理等相關單位責任分離、相互脫節的矛盾,縮短項目建設週期。

3.提高品質,各專業過程的銜接和互補,可提前規避和彌補原有單一服務模式下可能出現的管理疏漏和缺陷,承包商既注重項目的微觀質量,更重視建設品質、使用功能等宏觀質量,模式還可以充分激活承包商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的應用。

4.減小風險,五方責任主體和住建部工程質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動背景下,建設單位的責任風險加大,服務商作為項目的主要參與方和負責方,勢必發揮全過程管理優勢,通過強化管理減少甚至杜絕安全鄯闡事故,從而較大程度降低或規避建設單位主體責任風險。同時,可有效避免因眾多管理關係伴生的廉潔風險,有利於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減少違法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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