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迟来的信

2020年3月11日下午,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将一张写满内容的红纸交给保安,便匆匆离去,临走时留下一句话:请替我谢谢张法官和开发区法庭的全体人员!

张法官打开这张神秘的红纸,“本人小丰,家住城北街道。2019年腊月二十八,张法官百忙之中冒雨驾车赶到如东双甸法律服务所,帮我拿到了我应得的份额。若不是张法官帮忙,受疫情影响,可能到现在也拿不回我母亲的死亡赔偿金......”,这正是春节前处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

一封迟来的信

家住城北街道的小丰,自幼父母离异,与父亲一同生活,现已长大成家。母亲大云与如东的大军重新组建家庭,并生下一女小锦。

2019年11月,母亲大云在如东的甲公司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大军就妻子大云的死亡赔偿问题向甲公司索赔,调解时甲公司也通知了小丰和小丰的外公外婆。在如东县双甸镇司法所及双甸镇法律服务所的调解下,双方就小丰母亲因工死亡赔偿金等达成一致协议,由甲公司赔偿130万元,签订协议时支付100万元,余款30万元于2020年春节前支付完毕,款项直接汇至双甸镇法律服务所的账户,由其代为发放,而各继承人之间的分配比例问题,大军则表示无需明确。

首期的赔偿款100万元到账后,小丰未能参与分配。2020年1月2日小丰诉至开发区法庭,要求参与分配母亲的赔偿款,同时向法院申请保全,要求冻结甲公司未到履行期的30万元赔偿款。

本案由开发区法庭张学和法官承办。考虑到本案系亲属之间的继承纠纷,调解有利于矛盾缓和及纠纷解决,他第一时间赶赴如东采取保全措施,并于2020年1月17日组织双方到庭调解。由于继承人对赔偿分配方案还存在分歧,甲公司第二期的赔偿款也未按约定履行,张法官遂与原调解机构双甸镇法律服务所联系,请其帮忙沟通甲公司的赔偿问题。

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小丰享有母亲大云赔偿款中12.31%的份额,大军及妹妹小锦享有61.54%的份额,其余由小丰外公外婆享有,并及时制作了调解书。小丰及大军拿着法院调解书与甲公司进行协商,甲公司将赔偿尾款30万元履行到位。

当接到如东双甸法律服务所电话征询是否解封发放时,已经是腊月二十八夜,天空还下着雨,很多单位都已放假,但考虑到年根岁末,为了让当事人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张法官立即赶赴如东,办理解封、交接。

小丰和外婆拿到支票后向张法官连声表示感谢,张法官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一起继承案终于圆满画上句号,案结事了。(如皋市人民法院 :宗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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