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即将到来,关于消费者维权你了解多少?

在2020年的开端直至今天,新冠状病毒给了国民当头一棒,真是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幸运的是,在今年315到来之际,我们国内的疫情已经得到很好的控制,除武汉地区,其他地方基本已经开始逐渐清零。经历了这场疫情,我们也开始更加珍惜生活、学会生活,也更意识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这些漫天要价的口罩、好几十一斤的普通瓜果蔬菜等,这些都侵犯到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我们是否都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还是任那些想发国难财的人宰割?临近315,这些问题更值得我们思考,下面我们来简单的了解下315的历史及消费者如何用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15即将到来,关于消费者维权你了解多少?

每年的3月15日,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由国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其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此促进世界各地区消费者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我国是在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成立了消费者协会,这也是我国第一个消费者组织,随之,广州也相继成立该协会。二中国消费者协会是在1984年12月成立的,在1987年中国成为世界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会员。从此以后,每年的315打假日也成为我们全体国民的重要节日之一。

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从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315即将到来,关于消费者维权你了解多少?

那么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与之最密切的法律还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其中吃到肚子里的东西,我自认为不得有半点含糊,我们必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杜绝社会依然存在的假药、假奶粉及众多侵犯商标权的假食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超市购物时购买到过期食品,此时,我们应该想到《食品安全法》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在不懂法律的情况下,也可咨询律师如何维权。此处,我给大家简单说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因此,当您在购买到过期食品后,可按食品价格的十倍或者损失的3倍要求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除此之外,不计其数的各类盗版物品,更严重的是那些恶意制造假口罩利用疫情大发国难财的人,伺机抬高蔬菜价格等情况。希望今年在3.15打假的日子里,不要单独地停留在那些外在的物质上的缴假,而是能够透过现象去看看暗藏着本质,也给人们的心灵也打打假吧,打开那冷漠的高墙,渗透真情、热心与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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