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图书馆、电影院、体育场等场馆,将有序恢复开放!

3月12日,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出《眉山市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仁寿图书馆、电影院、体育场等场馆,将有序恢复开放!


眉山市公共文化场馆

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南

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全力做好全市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公共文化场馆稳步恢复开放,制定本指南。

一、科学有序开放

(一)公共文化场馆主要包括全市范围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各类科技活动场馆、体育场馆、剧场、影院、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与群众日常文化活动密切相关的场所。

(二)坚持防疫优先、科学评估、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有序开放原则,逐步恢复场馆开放运营。实施差异化开放,对低风险区可有序恢复开放;对中风险区,室外露天场所可逐步恢复开放,室内封闭区域原则上暂不开放;对高风险区,暂不开放;场馆及邻近区域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开放,风险降级或解除后按程序执行。

二、开放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向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放申请并制定防控方案。

(二)各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在县(区)疫情指挥部提出开放申请。

(三)经县(区)疫情指挥部研究同意后恢复开放,并报市疫情指挥部备案。

三、加强疫情防控

(一)建立完善防控体系。各场馆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场一策”“一馆一策”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同级主管部门要加强防控指导和监管。

(二)开展防控技能培训。各场馆恢复开放运营前,必须组织开展职工疫情防控培训,加强自身健康监测,熟悉防控预案要求,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具备应急处突能力。

(三)配备防护物资。各场馆要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职工和到馆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四)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各场馆要就近设置暂时隔离观察区域,当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组织人员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

(五)分项目恢复开放服务。各场馆要根据实际,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优先开放室外、人员分散区域;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应暂不开放或控制人员数量。

(六)保持场馆通风。各场馆要保持良好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相对封闭的室内空间必须使用空调的,须确保供风安全充足。

(七)加强清洁消毒。各场馆的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展览厅、放映厅、会议室、报告厅、餐厅、卫生间等区域以及图书期刊、演出器材、展览设备、体育用品、3D眼镜等,根据使用频次每天定时多次消毒;场馆主要入口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容器。

(八)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职工和到馆群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九)持续做好线上服务。在逐步恢复场馆服务的同时,要继续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中心、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加强内容更新,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四、强化场馆管理

(一)适时发布开放事项。各类场馆要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明确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入馆须知等有关内容;动态发布场馆周边疫情发展态势。

(二)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各场馆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对进入人员实名登记;确保进场馆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超过正常温度的,应禁止其入内并及时通知疫情防控部门;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通知相关部门处置。

(三)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每日入场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盈利性影院和体育场馆等须谨慎开放,在恢复开放期间实行隔排隔座售票,增大场次间隔,鼓励线上购票及电子票入场等限流措施。

(四)避免形成人员聚集。各场馆要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群众,人与人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鼓励语音导览智慧服务等。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不接待团体性参观。

五、做好应急处置

(一)做好疑似人员管控。发现疑似感染人员及群体,立即组织疑似人员到观察区临时隔离,并如实报告同级行政主管部门。

(二)配合开展追踪管理。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及时封闭场馆,管控其他人员流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接触者追踪管理和隔离观察。

(三)开展全面消毒杀菌。对疑似人员使用物品、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彻底消毒杀菌。在所有疑似人员未解除风险之前场馆不得开放。

via:眉山市委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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