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开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在您的参与、支持下,我县以创建“平安宁武”升级版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在此对您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平安宁武大家建、平安建设靠大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县委决定深入推进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参与、支持,对身边的16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积极检举揭发。16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情形如下: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干扰、阻挠、破坏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煽动群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5、阻碍、干扰、扰乱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0、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1、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2、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4、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5、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16、黑恶势力“保护伞”。

  举报方式:

  渠道一: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渠道二:通过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举报;

  渠道三:拨打举报电话0350-4723542(黑恶犯罪线索)进行举报;

  渠道四:来信举报,寄信地址为宁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036700;

  渠道五:直接到宁武县委政法委执法检查科举报,地址:宁武县人民街0080号。

  敬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霸痞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每案必奖,视情节单次奖励2000元—50000元。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政法机关及相关单位将实行严格保密和保护措施。

  电话、现场举报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

  宁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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