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有策略

近日,在红旗法院执行局刘青警官有策略的执行工作下,一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被告王某因资金周转急需用钱,向原告张某借款50万元,并约定利息。因被告王某迟迟未支付利息,且拒不支付本金,张某向红旗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上诉,新乡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向被执行人王某寄送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到院履行义务。邮寄材料虽已显示签收,但被执行人王某却迟迟未能现身。8月2日,在红旗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刘警官带领执行干警奔赴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寻找。得知执行干警来意后,年近花甲的王某情绪变得十分激动,不顾儿子、女婿的劝阻,与执行干警大吵大闹,拒不配合执行。多番释法无效,在执行干警试图将其带到法院时,王某就地躺下,双手搂着院子里的一棵树无论如何也不肯松手。

看到强力执行使被执行人产生了巨大的反抗心理,考虑到被执行人年事已高,刘警官一边安抚,一边另寻他径,将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女婿拉到一旁,通过拉家常的方式营造缓和气氛,将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措施和失信行为将导致的后果向两位年轻人进行说明,希望两位能够多做父亲的工作,不要因为躲不过去的钱款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伤害。感受到执行压力的两人当即表示,好好劝劝父亲,过两天就到法院去!

执行工作就是这样,既要背负"责任",时常挂念申请执行人的"不容易",将执行目标记在心中。也要讲究"艺术",就是通过可行性分析调整应对措施,缓和冲突,使执行目标"安稳着陆"。当天下午,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女婿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很快,被执行人将20万元执行款履行到位,该案件圆满执结。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法院执行局 禹亚光 陈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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