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涉嫌拒不执行判决 暴力抗法被当场制服

8月8日,普兰店区法院执行人员在对被执行人张某某的车辆依法进行扣押,遭到张某某的暴力威胁和阻挠。当日,张某某被司法拘留15天。8月13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张某某被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5年12月11日,张某某驾驶重型半挂车行驶中与那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导致那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那某某负次要责任。诉讼后,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某赔偿原告那某某88937元。经二审,2017年判决生效。案件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于12月1日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送达。此后法官10余次通过电话敦促张某某履行赔偿义务,张某某或拒绝或置之不理。8月8日上午,法官法官获知张某某驾驶的大货车正在瓦房店市谢屯镇某饲料厂内卸货的消息后,立即带领法警赶到现场,告知张某某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辆实施扣押,张某某情绪激动,用极其污秽的语言辱骂法官,疯叫嚣“谁动我的车我就跟谁死拼”,并采取行动阻拦法院执行。在执行人员将其带入警车时,身高1.9米、体格健硕的张某某猛然用双手将年逾50岁的法官推倒在地,造成陈锋右手臂挫伤和手关节韧带拉伤。面对暴力抗法的张某某,法警及执行人员果断将张某某制服,拘传到法院的张某某被法院当日司法拘留15天。其间,普兰店区法院经研究认为,被执行人张某某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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