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滴滴順風車有女孩被害事件,滴滴第一負責人程維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對此你怎麼看?

Fei56405


程維必須判刑!

首先是道德層面,手下的順風車板塊業務模型絕對不會只有黃狗知道而不通過程維。所以程維非常清楚順風車是披著交通外皮的司機發騷專區。既然他知道,憑他的智商和正常男人的色慾,他很清楚自己的平臺會給像他這樣的男人一個很有機會獲得原來沒有可能的交配機會。這樣,他就可以有足夠數量的車子和司機,把表面得到了優惠和隨叫隨到服務的妙齡女子,送到了群狼中間。那些女子以為自己獲得了社會進步和科技發展的好處,其實自己變成了以程維為首的交配對象之一!在享受服務的過程中,對方會不時拿出交配的需求來不斷試探,如果女子給予回應那麼這次交配就成功了,滴滴交配的榮耀就會在以程維為首的交配群體內廣為流傳。一旦那些因為想要交配而進入專區的人發現事實並非有非常的可能性可以完成交配,那麼這些人一定是要以強迫交配來達到目的的!這就是邏輯上的分析,道德上給程維的評判標準。

其次是法律層面,順風車是非法運營,本來就應該被取締!再者,通過滴滴平臺司機搭到了一個司機非常想要交配的對象,由於生理心理上的一時衝動,完成了姦殺的惡果,那麼滴滴在明知道會有自控力不強的人參與的前提下不去整改平臺缺陷,而是用廣告暗示告訴那些用下半身思考的人,我的平臺是你們獲得交配的好地方,那麼滴滴就是拉皮條、殺人幫兇!更何況,程維這隻狗是否有能力運作滴滴這麼大的企業,是否存在失職,這些都是可以用法律來審判的!

一個滴滴,滿足了投資人嗜血的貪念,滿足了程維一夜暴富的渴求,滿足了姓黃的的產品經理的生存和吃飯,用幾個人的生命為滴滴的上市鋪平了道路,那些死者如果成為程維功成名就的墊腳石、炮灰,那麼我們的社會一定會變成一個殺人不眨眼的蠻荒時代!


蝗蟲西伐光


你去把國家安全生產法研究一下,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滴滴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有沒有,平時演練有沒有,安全體系建立有沒有、決策者安全責任制有沒有,履行安全職責如何、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資金到位情況等條條款款都與最高決策層有關,而這些條款都是滴滴公司惡性殺人事件的根本原因,主要負責人不承擔刑事責任如何依法治國。


桂溪村


作為平臺,我覺得要看他的制度是否完善,否則出了事都找平臺負責人,那誰還敢做,就像交通事故,你能說為啥要修路,為啥要買這車,因為你修路你賣車才有機會發生交通事故。平臺既然建立了,說明通過了國家相關機制的審核,而對於出事,誰都不願意看到,就像我曾經說過你就算制度再完善,但畢竟執行制度的人都是個體,你查他十代都是根紅苗正,也指不定他哪天抽風犯罪,法律也一樣,各種犯罪情況都有制度量刑規則,不是還有人知法犯法嗎?只不過輿論的影響導致平臺承受更大的責任壓力,就這件事,如果平臺方面會對受害的人進行補償,我覺得這應該是比較好的結局


彌勒佛108


滴滴說解決了1300多萬人的就業,1千多萬的順風車主,誰能管理得過來?況且滴滴為了佔領市場,除部分是順風帶客外,很大部分是社會閒雜人員以此為生。放鬆准入條件,忽視公民的安全,明知無法管理龐大的順風車主,而為了自身利益,是變相的殺人幫兇,應該追穵有關人員刑事責任並關閉滴滴。否則,隨便他們如何整改,我敢肯定類似的事件一定還會發生!


劍哥44590578


這次滴滴司機搶劫強姦殺人案,滴滴平臺無疑起到了幫兇的作用,這是社會治安的重大隱患平臺。低門檻的准入條件,自然給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包括快車司機,製造惡性案件只是遲早的問題,所以我也準備帶防衛工具坐滴滴,實在拼不了也得有同歸於盡的能力,絕不能讓惡人不付出代價。


陪讀十二哥


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說別的,受害人發出“救命”這條最後的信息,已經證明情況萬分危機了,容不得一絲耽擱,但是滴滴在做什麼?讓別人等一個小時,甚至兩個小時,明明幾秒鐘十幾秒鐘就可以查詢到的涉案司機的個人信息,為什麼要拖這麼久?所以說,相關責任人必須繩之以法,而且要重判。


華華145112555


個人感覺整個事件最大的原因在於司機見色起意心狠手辣。第二個原因在於死者取消走平臺監控走私下交易(這可能導致司機產生僥倖心理)第三個原因在於死者朋友報警不及時(拖了兩個小時)。第四個原因在於警方沒有第一時間及時有效的證明身份以公權力介入發函提取相關資料。第五個原因滴滴公司在收到證明九分鐘後才提供數據沒有在一分鐘做到一分鐘之內提供。純屬瞎分析,不喜勿噴。


星際小龍蝦


合法的商人在合法的企業裡承擔企業風險承受力規劃是應當的,而企業賠付在支付民事賠償的責問之前就已經發生了,那麼接下去企業法人在面對“律法問責的指控”面前,需要承擔兩個責任:首先是要有引導幼稚性的輿論指控的能力✔其次,要對企業的抗風險能力有足夠的投入✔比如,網約車司機在什麼樣的時間購買匕首利器?是在簽約前還是簽約後?或者是在接單前購買的?比如網約車司機的車輛是否必須配備智能全程監察接口?(就像那些人盡皆知、道路以目的監聽設備一樣)


杯合效應


其實我真的希望我們的政府搞一個滴滴調研活動,如論是快車 順風車,還是專車,都有暴露滴滴平臺是如何誘導,欺詐手膽,騙子心術,以及設置陷阱的一些行為,我說過滴滴出行本身是一個利國利民的好軟件,而被創始人程維變成了一個洗錢,賺錢,害人命的工具


信達科技2


我只想說當年香港的雨夜屠夫殺了多少人?那是不是出租車公司的老闆需要判刑?全國取締出租車可以不?個人行為就是個人行為,他想犯罪無論他是什麼職業都可以.全帶什麼節奏啊、太多人被帶節奏還傻呵呵的、帶點腦子看新聞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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