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每月2000工资标准,确按3200元扣养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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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合法,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一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是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下限标准。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不是说当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就是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可能会比社保缴费基数要低很多。明确了这个概念,我们再来分析这个问题。

每个地区,都会有最低工资指导线,只要在这个指导线之上,又不违背入职之初,你和企业协商的工资,那么不管是1800元,还是2000元,企业都没有违法。你可能会说,那为什么养老金要按照3200元扣除呢,工资明明只有2000元,这不等于自己吃亏了吗?其实不然,每个地区,都有一个养老保险的合法缴费基数的下限,这是根据参保人所在地区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的40%或60%计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当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下限标准时,必须按下限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想要判断是否合法,只要到社保部门,了解一下当地本年度的社保缴纳标准就可以了。这个标准一般会在每年的七月有所改变。如果当地的标准是3200元,公司就完全是在依法办事,如果标准低于3200元,而公司按照3200元来交保险,那么公司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虽然一个月拿1600元,日子并不好过,可是社保扣费你个人只是承担的8%,单位承担的是20%,所以作为老板也愿意少为员工缴纳,但国家有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这也是合情合法的事情。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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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每月2000工资标准,却按3200扣养老金,到手只有1600,这合法吗?

按照你的描述,说明个人工资是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标准,应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缴费。缴纳的社保费为400元,从工资里面减去缴纳的费用到手就是1600元,如果按照重庆社保的缴费政策来说这个是合理的。只要在扣除社保前,单位支付给你的工资没有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个工资是你们双方协商出来的,这个也是不违反相关规定的。

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做缴费基数,它就是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的标准,单位与个人缴费的金额都是通过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计算来的。

由于每个城市社保缴费比例略有差别,并且关于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的规定可能有所区别,以下分享下重庆市的相关规定:

1、缴费基数是与个人的工资挂钩的,是单位按照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基数;新进的职工以第一个月的工资申报基数;五险的缴费基数都是一致。

2、个人的缴费基数不是说工资多少就申报多少,要受限制的,若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就按照60%核定;若工资高于了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就按照300%核定;若工资是在上年度社平60%到300%之间的,那么就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核定。这个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3、重庆市2018年缴费基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叫下限为3664元/月,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叫上限为18318元/月。

职工每月工资2000元,在重庆市参保是低于下限3664元,就需要按照3664作为缴费基数来缴纳五险。

以上主要解释的是重庆政策,外省可拨打当地12333咨询。


唠嗑职场


不知道提问者是否北京,如果是在北京的话,你的工资真的是比较低了,北京新的最低工资好像是2012。

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来说一下社保缴费基数是个什么概念,社保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一共五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五险缴费基数是由每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决定的,养老、失业和工伤统一按一个标准缴纳,医疗和生育按一个标准缴纳。

国家规定养老、失业和工伤的缴纳基数应该是个人上一年度工资的平均数,低于社平工资的40%,按社平工资40%缴纳,医疗和生育则是将社平工资60%,作为最低标准来缴纳。

北京是2017年社平工资是8467元,按40%计算就是3386,医疗和生育,按60%计算就是5080。

则个人五险个人扣除数为养老3386*8%+医疗5080*2%+3+失业1%,工伤和生育个人不负担,则五险个人扣除数为270.88养老+104.6医疗+33.86失业=409.34。

工资2000,减去养老个人负担409.34,实发工资1590.66。以3386为缴纳基数计算,这件事情是不违法的,但只给工资2000元,扣除社保自负部分,只有1590.66这个结果是违法的,因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即使工资是2000元,但公司不能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如果低于,公司应予以补齐。


HR老枪


如果社平3200的话没毛病,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一般三倍社平封顶,一倍社平封底,只能说你2000工资太低,0.08乘三千二,加上其他保险,差不多也扣四百了,到手一千六是正常的。


路飞ONE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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