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縣司法局不斷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制度

公共法律服務作為直接面對群眾、服務基層的第一窗口,能夠有效發揮法律服務平臺作用,組織協調公、檢、法、工商、衛生等力量,為廣大基層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為維護基層社會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

一、堅持法律服務多元化制度。蘭陵縣法律服務中心(站)注重整合司法行政內部資源,設立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法律諮詢等窗口,建設“一站式”綜合服務窗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定期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惠民公益活動,通過開展“送法下村”等活動組織多個法律服務團隊,定期深入村居,開展以案釋法活動,在村頭、地頭和炕頭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二、打造法律援助綠色化制度。努力做到城市半小時、農村一小時的法律援助快速服務圈,開闢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加大困難群眾“應援盡援、應援優援”的法律援助力度,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公平正義。蘭陵縣司法局下一步將嘗試開闢“農民工討薪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專門為特困農民、農民工等困難群體提供法律援助。

三、落實法律顧問長效化制度。推進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建立聘請法律顧問,嚴格貫徹落實市局“一村一法律顧問”的計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村居(社區)的法律顧問,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訴求,更好的推進法治蘭陵、平安蘭陵的建設。

四、推進糾紛化解徹底化制度。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在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中的獨特功能,引導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積極介入人民調解工作,引導群眾依法解決訴求。村居(社區)負責整理、收集、排查本村的矛盾糾紛,作好記錄,每半個月將排查的具體情況上報鎮調解委員會,調委會每月將排查結果整理、彙總、上報到縣局基層科,由分管局長帶隊定期進行回訪,確保每一個調解案件都真實可靠。

(蘭陵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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