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司法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

公共法律服务作为直接面对群众、服务基层的第一窗口,能够有效发挥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组织协调公、检、法、工商、卫生等力量,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法律服务多元化制度。兰陵县法律服务中心(站)注重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设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窗口,建设“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惠民公益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村”等活动组织多个法律服务团队,定期深入村居,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村头、地头和炕头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打造法律援助绿色化制度。努力做到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法律援助快速服务圈,开辟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困难群众“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法律援助力度,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兰陵县司法局下一步将尝试开辟“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为特困农民、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三、落实法律顾问长效化制度。推进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建立聘请法律顾问,严格贯彻落实市局“一村一法律顾问”的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更好的推进法治兰陵、平安兰陵的建设。

四、推进纠纷化解彻底化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独特功能,引导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积极介入人民调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解决诉求。村居(社区)负责整理、收集、排查本村的矛盾纠纷,作好记录,每半个月将排查的具体情况上报镇调解委员会,调委会每月将排查结果整理、汇总、上报到县局基层科,由分管局长带队定期进行回访,确保每一个调解案件都真实可靠。

(兰陵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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