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康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相关事项公示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提高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城区“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根据我市城区交通治堵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8年9月29日永康市人民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对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管理,停车收费管理以特许经营的形式公开招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永康市城区(规划范围东至金温铁路、花园大道,南至四环线、溪心路,西至西塔路,北至香樟大道,另含高铁南站周边区域);其中一级区域为:紫微路以东,九铃路以南,望春路以西,华丰路以北的合围区域;二类区域为:城区除一类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区域范围含上述道路。详见永康市城区停车区域划分示意图。

城区拟设停车泊位8927个(具体泊位数以实际划定为准),其中道路停车泊位6895个(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泊位),停车场28个(停车泊位2032个)。详见停车泊位统计表。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10月11日—10月17日,凡对上述内容有意见者,请实名以书面、电话、电邮的形式向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联系地址:望春西路36号303室

联系电话:871293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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