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管理的风险提示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疫情防控期间

食品安全管理的风险提示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将陆续复工复产开学,人员多、涉及面广。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按照江西省、赣州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全面加强餐饮单位集中用餐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发出风险提示如下:

一、加强食品经营人员管理

强化风险人员排查,重新营业前,食堂管理人员要及时组织排查从业人员当中,是否有从湖北省返乡以及接触过湖北省来赣的人员,未解除隔离措施的,一律不得上岗。落实每日岗前检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持每日两次(上、下午)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自查,并建立档案。对体温超过37.3℃或出现乏力、咳嗽等症状,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落实食材进货查验

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不得加工制作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加工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沙拉等高风险品种。

三、落实餐饮操作规范

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后上岗,每天及时更换口罩。食品制作加工者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制备食物前、生熟食之间加工等,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三分开、一消毒”: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饮具消毒。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四、落实设施设备维护

对食堂供水、冷藏、冷冻、消毒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若供水设施破损、集中供水消毒不当造成饮水污染,易引起痢疾杆菌、伤寒杆菌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导致细菌性食物中毒。

五、落实清洗消毒和保洁

假期过后,食堂、就餐场所重新营业前,要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并做好消毒措施。食堂加工、就餐场所室内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清洁操作区一律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食品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就餐区、辅助区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六、落实洗手消毒和留样

要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

七、严格单位食堂供餐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就餐人员每餐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时用餐,减少食堂就餐人员密度。尽量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鼓励就餐人员,打包外出就餐,不集中在食堂统一用餐。佩戴口罩取餐,避免面对面就餐,每个人保持2米距离,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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