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錶壞了該由誰出錢買新的?萬科物業:當然是用戶自己

估計很多人都遇到過這種情況,那就是家裡的水錶或電錶壞了,物業說要換新的,那換新的費用究竟應該由誰承擔呢?

家住西安市長安區櫻花一路萬科棉花公寓的趙先生就遇到了同樣的問題。趙先生去萬科棉花公寓的物業辦公室交水費,一查水錶竟然一個月用了90多噸,這大大超出了正常水平,因為之前平均一個月也就用10噸水,而這個月因經常出差基本沒在家裡住怎麼會用了這麼多水呢?於是趙先生懷疑水錶有問題,便讓物業派人去查,物業工程人員打開位於樓道內的水錶箱,聽到水錶有嗤嗤嗤的雜音,因而基本確定水錶壞了,需要更換水錶。趙先生同意更換,但是物業公司卻說更換新水錶的費用需要趙先生自己承擔。

趙先生表示不可理解,他認為這個水錶應該屬於公共設施,水錶壞了應該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或更換,怎麼能讓用戶自己承擔呢?但物業的理由是,這個水錶屬於用戶自己的財產,所有權歸用戶所有,水錶壞了當然由其所有人承擔責任。趙先生反駁道,購房合同和交房合同裡都沒有規定水錶屬於自己所有,而且這個水錶根本不在自己房間內,而是位於樓道內的水錶箱裡,自己根本沒有權限自行打開,一個自己夠不著摸不著的東西怎麼突然就變成了自己的財產,壞了還要自己花錢更換呢?

但物業堅稱水錶歸用戶所有,用戶應當出錢買新水錶進行更換。

趙先生很生氣,他反駁道,用戶用水相當於是跟自來水廠簽訂的協議,而水錶,水管等設施應該是自來水廠提供的服務的一部分,水錶壞了自然歸自來水廠維修,而物業公司作為自來水廠委託經營和服務的一方理應負責水錶的維修或更換。這就彷彿我用移動聯通或電信的基站上網或打電話,你不可能基站壞了讓用戶自己去修,這是一個道理。水錶作為自來水公司的計費設施理應由自來水公司或其委託人物業公司負責。

但是萬科物業就是不想出錢,一口咬定水錶屬於用戶所有,但又拿不出證據來。而且趙先生主張因水錶損壞而導致計費錯誤的責任也應該由物業承擔,要求物業退回超出正常水平的水費,物業公司一概拒絕,並且說你愛換不換,不換你以後要交更多水費。

趙先生說他不是掏不起這個錢,只是始終想不通,他要爭取的是公平正義,講的是一個“理”字,為了這個理字,他已找律師準備把萬科物業訴至法庭。

大家如果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辦?歡迎留言發表您的看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