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把我告上法庭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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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的把你告了?款姐想问问是给你发律师函了吗?

但是一般来说高利贷或者网贷发的这些都是假的,款姐下面给大家说说如何分辨真假:

那么,如何辨别收到的律师函是不是真的呢?今天款姐就教大家一下~仅需简单三步,一起来学一下吧。如果你或者你的朋友正好刚刚收到律师函一筹莫展,这个方法正好可以帮你一辩真假!需要工具:

手机一部,电脑一台,待辨别律师函一份

1、“肉眼”检测律师函

按照相关规定,律师函必须要注明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如果直接没有盖章,或者盖的章并不是律师事务所的,那毋庸置疑这个律师函肯定是伪造的,或者说不具备法律效力。真正的律师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大多数律师函还会有律师的姓名签名或者盖章,如果仅仅写着“张律师”、“李律师”这种没有全名签字或者盖章的,基本也可以确定是假的。

2、查验律所或者律师是否真的存在;

3、根据查询到的信息,致电律所查验。

如果案件并不存在,律师函系伪造,可以向律所反映一下,也可以咨询律师自己碰到假冒律师函该怎么办。

最后回到案例中的这个律师函,图中这个律师函是纸质寄过来的,格式正规,律所和律师公章清晰,经这位群友致电查验,确实是真的律师函。

款姐提醒:其实辨别律师函真假还是比较简单的,关键是要积极面对,不能消极回避。


款姐良心助贷


高利贷并非套路贷,只是约定的利息标准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而已,对于超过法律规定标准的利息约定部分无效而已,双方之间的借款还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作为借款人仍然需要偿还相应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所以,高利贷起诉到法院,这个积极应诉便是。一般来说,主要注意两个问题:

1、已经偿付的本金及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对于已经偿付的利息应当作出统计,对于超过部分可以主张为偿付相应的借款本金。

2、职业放贷关系。一般来说,高利贷人员是已放贷为业,这就有可能属于职业放贷人。根据最高院的裁判观点,职业放贷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以订立的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所以,对于职业放贷人员可以通过裁判文书检索查找其相关案件,看看次数及金额是否可以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员。一旦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员,那因为合同无效,双方之间的利息约定也将属于无效约定而不用偿付。


叶律师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近30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的你的问题:赶紧找个律师,看能否把对方定义为“职业放贷人”,否则就要“还本付息”,当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利息。

一、民间高利贷并不是套路贷,不是犯罪行为

现在一听高利贷,好像对方就是违法犯罪分子,借款人就可以不归还高利贷的本金和利息了,如果这样大家都去借高利贷了。所以,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

另外,所谓高利贷,利息多高算高利贷?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只有年息超过24%的才算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有其他名目的收费,如砍头息、公证费、管理费、咨询费等和利息累计到一起超过年息24%的,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在年息24%以内的利息,借款人是要归还的。

有的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为了能拿到款,什么样的高息都敢答应,心里压根就没有想着归还年息24%以上的部分,这样的借款人不算诚实的人。

二、出借人是不是属于“职业放贷人”?

我们国家是不保护“职业放贷人”的房贷行为,其房贷行为会被法院认定无效。一旦认定无效,有的法院会判决只归还本金,连银行间拆借利息也不用归还。

最高法院对“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为: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

所以,题主需要的是聘请专业的律师,看能否将出借人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三、结语

高利贷并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高利贷就不用归还了,这样的想法太天真了。

对于借款人来说,赶紧筹集资金吧,不可能连本金都不用还的!


法眼扫描


高利贷把你告上法庭?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高利贷。如果把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贷款都称为“高利贷”的话,高利贷有合法和非法之分。

首先要说明,高利贷并不等于套路贷。套路贷是国家明确打击的犯罪行为。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高利贷中超过年息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本金和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三,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金不超过年利率24%的,受法律保护。

第二、三项相加就是48%。

一听高利贷有的人就深恶痛绝,但不知道法律是保护到什么地步,怎样才属于违法的高利贷。

借了高利贷,是不是能只还本金不还高利,能不能少偿还高利,这样看具体情况。

建议你还是找律师当面咨询吧。


律师张晨阳


我跟你一样被高利贷告了,五分利,20万滚动了43万,当时是在对方的要求下写的43万欠条,而且一审我输了,现在我上诉中级法院再审,12月2日开庭,我打算在开庭时想告之法官对方涉嫌虚假诉讼申请移交公安机关或检查院侦办,为此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姚侃老师一天钢琴速成


首先你要知道当年王健林说的借高利贷创业有百分之二十就说是高利贷了,国家规定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属于高利贷,一些网贷公司打着法律擦边球网贷利息高到百分之三十五点几,说合法,其实不一定合法,这些利息可以不要还。一分都别还,搞乱社会毒瘤高利息高利贷。


在此一击


很正常的呀,咋办?应诉呀!

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你借钱的时候,是不是就没有想着还?就是为了把钱借到手,管它利息多高?

这样的借款纠纷,不能只打一方,只打放贷的,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人家没有逼着你借款呢?而且,人家的借款是不是解了你燃眉之急呢?

国家是怕职业放贷人扰乱社会秩序,规定了职业放贷人的合同无效,就算合同无效,你也要还本金的!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息在24%一年,都受法律保护的!这24个点以内不能说高利贷。

哪种套路贷是要坚决打击的,哪种借了5000元,一年滚成十几万的一定要严厉打击,一定要确认合同无效!否则,人一辈子是还不起的。





法眼扫描


这可能是我见过的最文明的高利贷吧,我从来都只见过放高利贷的暴力催收,催收手段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但是,放高利贷的竟然把借款人告上法庭,这我确实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毕竟,高利贷的“高利”部分,是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想来,借款人也是一个狠角色吧,竟然逼得高利贷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了,哈哈。

众所周知,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往往会约定支付利息,而利息支付的具体标准即是要约定利率。但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利率不能超过一定限度。详述如下:

  • 法定利率为x≦24%,在该利率范围内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债务,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
  • 自然利率为24%∠x≦36%,在该利率范围内产生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虽然不能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但借款人自愿履行的,出借人仍然可以予以受领;
  • 非法利率为x>36%,在该利率范围内产生的利息属于非法债务,即使借款人已经支付的,也可以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当然,大多数高利贷的利率水平都已经超过36%了。并且,高利贷都会事先砍掉头息,这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这也是为什么,放高利贷的一般不会提起诉讼,而是千方百计地暴力催收。因为他们自己明白,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是不可能获得高额利润的。

因此,既然放高利贷的对你无计可施,别无选择只能采取诉讼程序,这对于你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


冰焰


既然放高利贷的选择了走法律途径,那么最佳方案自然是积极应诉。如果不出庭谁知道他是放高利贷的,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呢?

既然高利贷去法庭诉讼,那么他肯定不会自己承认自己是高利贷,必然有一整套看起来合法的手续,有借款合同,有收据,有银行流水,即使是利息也符合法定的24%的规定。题主如果不出庭不应诉,那么就要承担不能够质证的不利法律后果,结果就会判决还钱。

题主只要积极应诉,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讲出来,如果里面存在砍头息,存在假装制作银行流水都要一一指出,法院会着重审查是否属于高利贷,是否属于套路贷。只要法院认定属于套路贷,就不会支持放贷者的诉讼请求。

客观来讲,如果没有存在砍头期,没有存在暴力催收没有存在故意让借贷者违约的行为,仅仅是利息高一点,那么只要利息在24%以内,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最终法院也是会判决借贷者还钱的。


律师独角兽


高利贷是什么?基于民间借贷的理解,有人认为每月一分的利息就是高利贷,有人认为每月两分不算高,而真正的高利贷要以国家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利率标准为依据。

跟银行贷款一年利率在8%以下相比,民间借贷的利息普遍在12%以上,这是不是高利贷呢?

所以就你所说高利贷,因没有给出利率标准,根据个人的理解不同,不好分析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01

按照法律规定,年化利率超过24%的贷款可以称为高利贷

民间借贷年化利率不得超过24%,这是国家规定的利率黄线。如果实际借款的利息超过了这个年化标准。


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只支付不超过24%部分的利息。比如,你借款十万元,一年的利率不得超过2.4万,如果超过了,你可以起诉法院请求不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

如果是对方起诉你,在法院的庭审过程中,你也可以请求法院对利息进行调整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标准。

02

虽然国家规定了年化利率不得超过24%,但这只是利率的黄线,如果你们约定的年利率在36%,那结果又不一样

国家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化24%,但同时确定了一个自然债务的期间,这个期间就是24%到36%的部分。

如果利息在36%以内的,已经支付了的可以不予退还,这是自然债务期间,你自愿支付了无权请求返还,如果没有支付的可以拒绝支付。

而真正的利率红线是不得超过36%,只要超过了这个标准,不管是否已经支付都是不合法的,已经支付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返还,没有支付的不用支付超过24%以上的部分。

03

就你所说放高利贷的把我告诉法庭,那有什么好怕的?

如果双方确实是高利贷,经过查实后,你直接按照上述标准请求法院判决返还你多余支付的部分,没有支付的不用支付,毕竟是对方违法在先,去到法院把守的公正之门,还害怕没人居中为你做主吗?

如果对方在放贷过程中还存在套路贷的行为,可以当庭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会记录在案,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你自己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结语

因为对利率标准的认知不一致,如果民间借贷的行为,可以只按24%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就行,没有支付的超出部分,对方起诉你也没有用的。毕竟这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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