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规模合村并居,剩下的集体耕地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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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农民小席,感谢提问!

农村大规模合村并居,剩下的集体耕地归谁?关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还是肯定的,就是归为村集体所有。

农村大规模合村并镇已经是农村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必要途径了。有些农村,自然资源缺乏,土地贫瘠,交通等各方面条件落后,发展极为缓慢,甚至是零发展,唯有合村并镇后注入新思想、新观念、新科技以及新技术后才能快速发展。合村并镇后,原先的土地还是按照以前的承包模式不变,但是新的体系会有新的管理模式。所以,合村并镇后农村集体耕地还是归为村集体所有,但是村集体会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种植跟土地相适应的经济作物,然后按照土地入股比例进行分红,争取让每户村民都过的衣食无忧,达到现代应有的生活水平。

所以说,农村合村并镇后,其土地肯定还是归为村集体所有。


农民小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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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村并居,最早试点是在2008年。政策出台的目的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减少土地浪费,集中有限资源发挥最大价值。将分散的村落集中统一安置,对管理者而言,不仅可以减少村支部运作开支,还可以提高党政机关的管理效率。对村民而言,利大于弊。既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也可以更好的整合土地资源,依靠土地发展经济,实现脱贫致富。

农民完全不必担心土地归属权,合村并镇并不会改变农民原有的土地承包权。国家及地方也针对该政策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强调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持不变。不仅如此,以前有的优惠政策也保持不变,村名不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无论怎么合村并居,农村集体土地性质不会改变!这个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宪法决定的。当然,在合村并居后,咱们群众对下步耕地等管理存有顾虑是现实的。

一、无论自留地、耕地还是坑塘、道路、拆除房屋后的空闲宅基地,这些都是村集体、全体村民共有的财产。我们只有经营权、承包权而没有所有权。绝对不会说是哪一个人所有,也不会出现属于哪一个人私有的情况。

二、合村并居后的管理模式,大多数是集中居住、分别管理。仅仅是相邻村庄群众的集中居住,各村仍管理各村,各村的耕地管理、村级事务等依旧延续原有的模式。这样做能够有效减少基础设施的配套难度,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也更有利于建设相对完善的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减少空心村现象。

三、合村并居后,对于物业管理来讲,就需要设置统一的物业管理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服务。这也意味着,缴纳物业费、收缴水电费等都会有统一的收费标准、统一的物业管理模式来进行,这也有利于小区的规范和管理。

四、合村并居后,如果共同居住的村需要进行合并成新的村庄,就需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来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需要各村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才能通过。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这也充分保障全体村民的决定权。

五、合村并居后的耕地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在这三十年内,依然属于村民承包经营,村民可以自由的流转经营权。

六、对于并居后,老村址上的原有道路、宅基地、坑塘,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可以采取复垦等形式进行利用。无论采取统一承包经营、还是分配到户等方式,都属于村级重大事务,需要通过村民会议决议后,才可执行。

合村并镇主要是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宅基地的所有权都不会改变。不管怎么样,对农民来说都是好事,一家人2-3亩地,自己种什么都不会赚钱,不如集中土地,都村集体出面,大规模种植某种作物,统一出售,各户分红。年轻人出去工作,老人在家里看孩子,年底有分红,还不用操什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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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相信国家早就已经有了计划。今年的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我感觉有点农村房屋普查的味道。应该是为国家大规模合居并村的计划。首先和村并居于国于民都是有好处的,我来说说我的看法。第一点。合村并居有利于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首先是教育,现在乡村小学基本上没有了,九十年代前那可是每一个村都有小学的。由于新生人口下降等因素影响。农村学校没有了,2医疗保健。现在的农村只有一个小门诊点,医生也是原来赤脚医生。这个制度在新中国建立时期确实有过巨大贡献,但是不符合现在及将来的发展要求。3:交通问题,由于农村以自然村形势存在,居住都比较散乱,村村通,户户通资金投资太大。到现在还有好多地方还是泥巴路。4:居民日常商贸。在农村还是以上世纪的小卖部为主,也就卖点烟小零食,由于散乱无法有效监管,食品安全有隐患。如果合村并居后农村就可能出现超市。可以方便农民购物。4,行政成本支出,合村并居后如果以万人,两万人都村庄形式存在,那么就相当于现在三四个村的集中,可以省下好几个行政村的行政支出。5:安全因素,合村并居后方圆十里在无人烟,就这一个居民点。农村治安,可以得到有效防控与监管。6: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建,和道路的占用,导致现在国家的农田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土地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资源。特别是平原地区的土地。合村并居后可以集约出大量土地。7,合村并居后,每个村庄将一万或两万的庞大体系出现。那就相当于一个小乡镇。农村也和城市差不多,只是体量大小之区别。唯一和城市的区别是城市人没有土地,而农村人依然享有现在的土地权益。而且是更多的土地权益。居住环境和城市是一样的。合居后农村同样有了环卫工人,统一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也更利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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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进行合村并居是一件好事,但并非所有的农村都适合进行合村并居。虽然“合村并居”四个字已经提出来了很多年,但开始实施的地方还是少之又少。想要实现合村并居,需要政府大力支持,没有足够的财力,很少能把一个村庄整体迁移出去。

第一点:为什么要进行合村并居?

合村并居提出来的初衷,是为了解放农村闲置下来的土地。一些农村已经出现了空心化的现象,只有一些老人留守在农村里,年轻人都外出工作,在城市里定居了。原本村落占据的位置也就成了一种浪费,因此政府会考虑通过建设相同规模的楼房,组建成新的镇子,将大家迁移过去。

第二点:合村并居在哪些地方实行?

合村并居并非所有地区都适用的。按照之前发布的通告,一般会在人口流失严重、生态条件恶劣、经常遇上灾害、有新项目选址的村子进行合村并居。一般来说,前三种情况的村子一般人数较少,财政开支也在政府能接受的范围内。而第四种情况一般是开发商看中了村子的位置,想要村子搬迁后进行商业经营,这时也就不用政府出太多钱了。

第三点:合村并居带来的问题。

合村并居虽然是一件好事,但村子搬迁之后,农民的土地怎么办,农具放哪里,耕作不便怎么办,赔偿问题是什么标准?这些问题也都是需要政府慢慢思索的问题。在合村并居之后,集体的土地依旧归属于集体,但有可能对原本的土地进行调换,或者是被国家收回去。这些都是村委会需要去讨论解决的问题。

结束语:合村并居是一种美好的构想,但诸多的限制条件表明,它只能在个别特殊的地区先实行起来。搬迁一些人口大量流失、生态恶劣、灾害多发的村子。在合村并居之后,集体的土地依旧归属于集体,但有可能对原本的土地进行调换,或者是被国家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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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居,简单地说就是把向个村合并成一个新的村,包括人口、土地等资源一并整合。农村土地也不会因合村并居而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土地还是归村集体所有,村民还享有作为村集体成员该享有的各项权益。

土地的承包权。

合村并居,对于村民来说,原来的村和其他的村合并为了一个新的村,可能村名会跟着更变,但是不管怎么样,村民村集体成员身份不会改变,村民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力不会被取消,仍可继续承包经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的土地,包括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后再延长30年。

11月26日发布的《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指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所以说,即便开展合村并居,也不会和国家土地政策相抵触,这点可以放心,你承包的土地还是由你继续承包经营。当然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需要土地调整的,可以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

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合村并居,可能会涉及到搬迁集中安置,会导致农民新居住地与承包地距离较远的问题,那么农户可以和其他农户协商,采取土地互换的方式,将土地调整到离居住地近的地方以便耕种,也可以采取转让的方式将土地转让给其他农户耕种,并获得一定的转让费。

流转土地经营权。

不想耕种土地的农户还可以把自己的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以获得土地流转报酬。

综上所述,全村并居如同从由原来的村集体变更为一个新的村集体,它就好比精准扶贫之中的易地搬迁,从原居住地搬迁到新居住地集中安置,除了居住地变了之外,村集体成员该享有的一切权力都没变,包括土地的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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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的还是集体的,不过是有村委会或者镇政府管理,个人承包的土地不会动,这点你可以放心,

人少,小村合并其实说白了,就是当下的新农村,这是个好事,住房改善,房屋整齐划一,环境污染减少,垃圾设备摆放到村里,道路干净整洁。

村里医疗条件的改善,购物店在家门口,方便。好的师资力量集中,方便小孩上下学,减少农村接孩子带来的交通事故,有利于以后的设备投入,管理起来也是一样。把村里的闲置土地变成耕地。

但是就像咱们农村里,也有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首先一点的是地离的比较远,收种很不方便,粮食的晾晒,老人的住房,改善住房是政府出一部分钱,然后咱们农民拿出来一部分钱,规划统一去盖,有的老人不愿意跟年轻人住在一起。有没有经济来源,所以说新农村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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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规模合村并镇之后,土地应该有谁来种,这问题呀,我国农业相比于国外还是属于竞争力非常弱小的,由于不能高度集中大规模种植,


虽然我们农业人口众多相比于国外,我们还是没有什么话语权,已导致我国现在很多农产品从国外进口,我们要明白也是什么是三权分置,

第一,所有权,所有权就是土地的所有权应该归谁?按照三权分置的规划,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只有国家有变卖,处置权利,任何人不经,国家相关部门同意,不准擅自变卖土地。

第二承包权,承包权就是我们现在农民,每个农民都有地,只是我们有地并不代表地就是你的,你只是对土地有承包权,你可以进行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进行农业相关的开发和经营,即使有人购买你的土地也只是购买你的,承包权,而不是土地变卖权,



第三,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是指的新型职业农民,只有新兴职业农民未来才有资格去种地,普通农民是没有资格去种地的,未来的新型职业农民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培训,成立只有农民合作社等工式,规模化,专业化,公司化企业化,只有高度集中了我国农业才有希望,我们的普通农民啊,地可以转让给新型职业农民,也可以给新兴职业农民合作社去打工,也可以外出务工,多一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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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头将尾朱军强


大家好!农村只有合并村镇,集中土地,规划集中集体农庄,让出更多宅基地,闲置菜地等,然后农田改造平整土地,让掌握科技知识人种殖。而农民拿土地租金,土地归农民村民所有权。真正的让农民作主。








一遍绿海


好像归园林局搞绿化,反正很多人都不仅吃饱了而且吃饱撑得都不知道该咋作了!就像有些人折腾了活人又折腾死人一样,说实行火葬、迁坟以后节省下的土地可以发挥无所不能的作用,结果是什么?老百姓心里最清楚!包括修路,以修路为名征了500宽的耕地,结果修的路不足百米。无怪老百姓说:要知道是这,起早贪黑开那个荒弄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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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镇主要是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宅基地的所有权都不会改变。但合村后余出来的土地应该归村集体组织所有。

但是,合村并镇和土地流转应该同步进行。如果单独实行合村并镇或单独实行土地流转都将是半途而废。因为只搞合村并镇,农民种地的难度会更大。如果只搞土地流转很难使土地大面积连片耕作。都难达农村城镇化和土地规模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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