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东营市严禁野外烧荒和焚烧秸秆!

3月1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严禁野外烧荒和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杜绝野外烧荒和农村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紧急通知!东营市严禁野外烧荒和焚烧秸秆!

一、统一思想,强化安全环保意识


  当前,正值春季防火的关键时期,野外烧荒、农村焚烧秸秆等行为,对野外油田设施、森林草原资源等造成严重威胁,稍有不慎将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禁止野外烧荒和农村秸秆焚烧,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来对待禁止野外烧荒和农村秸秆焚烧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周密部署,上下联动,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不黑一块田”。

二、落实责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抓紧制定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方案,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力量,加强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市级禁烧巡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组建督导组,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单位抽调人员,不分路线、不定时间,对野外烧荒和农村秸秆焚烧等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公路沿线、村居周围、片林、油气运输管线等重点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并对县区负责同志问责;对属地乡镇(街道)分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同志,予以免职处理。

三、严防死守,切实做好源头管控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落实野外用火审批手续,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火灾隐患。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进入自然保护区、生态林场等重点防火区域人员的管理,严格检查,严肃教育,没收一切火种;对确需野外用火的特殊生产行为,要安排专人现场监管。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要加大对特殊人员及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管,防止随意玩火引发火灾。要切实做好“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的用火管理,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地理信息、卫星遥感分析、铁塔公司视频监测定位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及时发现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火行为,特别是加强对林区、油田采油区、油气储运区等火灾高风险区域内,上坟烧纸、吸烟扔烟头、野炊烧烤、烧荒草等行为的打击。

四、充分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面建立防火应急值守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防火期内保持联络畅通。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切实提高防火灭火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做好防火物资装备准备。要切实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搞好应急演练,提升灭火实战能力,一旦遇有火情,做到快速出动、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形式发布防火口号,高强度、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秸秆焚烧、烧荒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村庄公示栏、自然保护区和林场入口、公共墓地等设立警示宣传牌、宣传条幅,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做到禁止烧荒和焚烧秸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结合“以案释法”,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公益短信平台,适时发送防火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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