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殯葬車給親戚送物資,為何上了熱搜?


開殯葬車給親戚送物資,為何上了熱搜?

3月14日晚8時50分,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海賦社區微信群,有群眾反映“社區用殯儀館車輛運送團購物資”。對此,黃陂區委、區紀委立即組織核實處理。15日凌晨5點“黃陂融媒”發佈調查通報,“黃陂區鄉鎮殯葬車輛社會承包人呂某違規用所承包經營的殯葬用車給家住江岸區海賦江城小區的親戚陳某運送生活物資,所送生活物資系殯葬用車承包人呂某個人購買,不是社區團購物資。”“決定對區殯葬管理所所長予以免職,並黨紀立案審查;對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予以黨紀立案審查;責成區殯葬管理所解除與呂某殯葬用車承包經營協議,並依法追究違約責任。”

開殯葬車給親戚送物資,為何上了熱搜?

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政府官網截圖

通告落款時間是14日,這意味著黃陂區做到了當天反映的民情當天掌握、當天調查並作出處理。通過調查,該區核實了“殯葬車送物資”的事實,同時也澄清了並非一些群眾誤以為的“送團購物資”,是“給親戚家送生活物資”。對此,不少武漢當地網友拿三天前青山區一社區用環衛車給社區居民送團購平價肉的事作比較,對處理不解,比如高贊留言寫道“前者是組織行為,涉及廣大社區居民,這次個人行為對自家親戚,解約免職有點冤”。類似留言很多,分分鐘讓“殯葬車送物資”上了熱搜。

冤不冤,是個主觀判斷,需要對照事實找依據。此事由殯葬車而起,問題也在殯葬車——個人承包的殯葬車,能不能挪作他用?殯葬車屬於殯葬專用設備,在通行費等方面享有方便和優惠。比如,《湖北省殯葬管理辦法》就規定:“殯葬運屍專車經縣以上交通部門核定後,免交車輛通行等費用。”因而用它送個人物品,確實有違民政對殯葬專車專用的使用規定;出於對死者敬畏,運送個人生活物品也有違公序良俗。因而依據勞動合同法解約,追究呂某民事上的“違約責任”。

殯葬車被擅自挪作他用,反映的是殯葬設備使用不規範、管理不到位問題。武漢畢竟是疫情中心,特殊時期更要繃緊規範的弦,所以這裡的免職更多是一種警示。因為,免職並不是公務員法上明確的六種法定處分方式,主要是作為幹部任免的一種組織措施,意為暫停手中工作,配合做調查。被免職後是否要處分,還要根據調查後結論再定。

垃圾車給居民送平價肉剛過,殯葬車送物資又上熱搜,實在需要引起重視。城市社區居民物資需要持續補充,人多量大,因疫情封閉管理後,可能僅一些專用車輛有機會進出小區,僅有限的社區服務人員、志願者在對口送貨,辛苦自不必說。但是,如何確保生活物資不斷供,物流運力跟得上,確需努力拿出更多好辦法。這或許正是上了熱搜的真正原因。


開殯葬車給親戚送物資,為何上了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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