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基层司法所赴女子监狱接重点刑释人员

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大同区司法局林源司法所落实“必接必送”制度要求,3月13日,成功接收一名嫩江籍刑满释放人员。

大同区基层司法所赴女子监狱接重点刑释人员


2月下旬,林源司法所接到黑龙江女子监狱关于罪犯张某将于3月11日刑满释放出狱的通知,同时还了解到张某可能再犯罪指数高,属于重点帮教对象,现在在女子监狱统一隔离14天,于3月13日解除并释放。为确保社会稳定和张某顺利回归,女子监狱根据有关规定函请张某家属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将其接回并进行安置帮教。

大同区基层司法所赴女子监狱接重点刑释人员


接到关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释放张某的信息后,林源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张某家属,了解其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及其犯罪背景,对张某是否有明显再犯罪倾向进行分析研判,与张某家属一同前往省农垦总医院第一分院接收张某,隔离期满后张某在医院已经按照要求做了相关检查(11号核酸检测、13号肺部CT),结果显示良好无异常,随后向监狱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张某狱中表现,与工作人员进行衔接,办理了有关手续。

大同区基层司法所赴女子监狱接重点刑释人员


刘楠所长与张某交流了其当前想法和今后打算,同时向张某宣讲了有关法律和安置帮教政策,鼓励他要在政府和亲人朋友的关心支持下,重新树立生活信心,自力自强,自食其力。在3月13日下午,工作人员将张某送至其父母家大同区林源镇对喜村,办理了相关手续,鉴于张某系从哈返庆人员, 同时要求张某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家自行隔离14天,待疫情解除之后再落实相关的安置帮教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林源司法所坚持特殊人员管控与疫情防控并举,积极履职尽责,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项规定,做到了工作、防疫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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