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法官入村庭前调解土地纠纷

掌上曲靖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沾益区法院“线上线下”全发力,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全力保障和助推春耕生产顺利开展。近日,沾益区法院行政庭法官深入到沾益区金龙街道轩家社区某村开展庭前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

沾益:法官入村庭前调解土地纠纷

1984年,沾益金龙街道轩家社区某村将部分荒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李某、唐某经营管理。2014年承包合同到期后,因承包人未将承包地退还村集体,引发纠纷,居民小组于2019年11月诉至法院。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电话通知李某、唐某应诉,但二人对法院的电话通知“置之不理”。因案件渉土地纠纷,到实地查看更有利于查明案情,承办法官遂决定下沉一线对争议土地进行现场勘验,并开展庭前调解。李某、唐某提出抗辩说:“村里有很多类似情况,为什么偏偏自己的承包地期满就一定要退还给集体,这不公平。”承办法官结合法律规定、国家政策,耐心给李某、唐某做思想疏导工作,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反之,承包期满后,土地的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若承包方未按照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返还土地、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经过一番辩法析理,当事人李某、唐某自愿与村小组达成协议,退还集体土地。

沾益:法官入村庭前调解土地纠纷

在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等不同审判方式,力图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适时以调止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付娟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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