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費已經繳納了,可以退回嗎?是要自行申報還是自動退回?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許多中小企業在此期間的正常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疫情的發展使得部分企業的現金流出現不足。因此國家出臺了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減徵醫保費的優惠措施。但對此,納稅人也面臨著一些難題。



二、2月社保費已經交了,可以申請退回嗎?

2月份社保費已經交了的,可以申請退回,也可以選擇衝抵以後費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稅總函[2020]33號):三、各省稅務局要對2020年2月份已經徵收的社保費進行分類,確定應退(抵)的企業和金額。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共同明確的處理原則,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及時為應該退費的參保單位依職權辦理退費,切實緩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對採取以2月份已繳費款衝抵以後月份應繳費款的參保單位,要明確衝抵流程和操作辦法,有序辦理費款衝抵業務。

三、如果選擇辦理退費,是申請退回還是自動退回,如何操作?

是主動申請還是自動退回,要視各地情況而定。

國家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聞發佈會提出,2月份已繳納的社保費將批量發起退費,無需企業再提交申請或報送相關材料!

社保費已經繳納了,可以退回嗎?是要自行申報還是自動退回?

目前一些地區已經積極響應國家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聞發佈會指導思想。比如:

【廣東地區】

廣東省對於2月份已經繳納的社保免申請,免審批,可以直接退回到用人單位賬戶上。退費為企業2月份繳交的養老,失業,工傷三個險種單位繳費部分。

廣東省稅務局的這一操作不禁讓企業感嘆,就像是及時雨,解決了企業資金運轉困難的問題,十分暖心。

不過需提醒大家,不是所有的地區都是免申請的哦,比如:

【北京地區】

北京市需要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自行申請,點擊“我要申請退回繳費”,按照要求申請退回已扣掉的社保費。

各地區會略有差異,其他地區人員可以等待一下當地文件,及時瞭解優惠政策操作。

四、社保緩交或免徵,在申報個稅時還能扣除當月的社保費用嗎?

1、社保緩交:企業在支付職工工資時代扣個人負擔的社保費用的,當月申報個稅的時候,是否能夠扣除,讓我們一起來看下部分官方回覆。

【總局12366電話回覆】:稅局認為如果說緩繳之後,職工工資計算個稅時不再稅前扣除個人承擔社保以及公積金,意味著當月的淨收入將增加,增加的部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並且後期一起扣除個人承擔社保公積金部分的時候,可能會超過當地限額導致無法扣除的情況,所以目前認為在當月申報個稅的時候扣除更符合稅局對於本次疫情扶持以及穩就業緩解企業資金等指導思想。

【新疆12366回覆】: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是企業發放的時候當月代扣個人承擔社保和公積金部分,可以在計算當月工資薪金的時候扣除;第二種是可以本月企業發放的時候不扣除個人承擔社保和公積金部分,等到緩期申報結束,發放工資的時候把幾個月員工承擔的部分一塊扣除,申報個稅的時候也按照累計月份填寫到當其中,但是因為公積金可能涉及到當地限額部分,所以還是建議採取第一種方法。

各地區在執行上會略有差異,其他地區人員可以關注後期當地的文件,及時瞭解優惠政策操作。

2、社保免徵:社保費減免的是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個人繳費部分仍要如常繳費,所以社保的免徵是不影響個稅扣除當月的社保費用的。

關於社保減免和公積金緩存的疑慮今天就交流到這裡,如果覺得受用記得分享給更多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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