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納稅實務」發給員工的差旅費補貼是否繳納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差旅費津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徵稅。

因此,發給員工的差旅費補貼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李志遠提示:此處差旅費補貼應該是按照企業制定補貼標準、根據職工實際差旅天數給予的補貼。部分單位以差旅補貼的名義給與職工人人有份的補助,應該屬於工資薪金,按照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實務」發給員工的差旅費補貼是否繳納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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