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上高速,“蹭免費”?不可以!


電瓶車上高速,“蹭免費”?不可以!

2020年3月15日上午,高速公安梅河口分局巡邏四大隊民警正在沈吉高速巡邏,當民警巡邏至明城高速收費站附近時,發現一輛電瓶三輪車從免費通道駛入高速公路,即將駛入高速公路主路,民警立刻將該三輪車攔截。民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後引導該三輪車安全駛出高速公路。

該駕駛員說:“這段時間高速公路免費通行,剛剛下完雪,底道路況不好,電動車跑不起來還費電,就近選擇明城收費站上高速去往磐石,沒想到,還沒有行駛到高速公路主路上就被巡邏民警發現。”見其未佩戴口罩,民警將車內自己備用的口罩送予他,對該駕駛員的疑惑,民警對其進行了解釋,並將其勸返。

目前正是防疫的關鍵時期,高速公路為應對疫情的需要,實行免費通行,但並不是所有的車輛都可以上高速“蹭免費”,這樣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在此高速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設計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電瓶車三輪車、農用車等車輛,雖然高速公路現在免費通行,但不適合此類車輛通行,所以請不要上高速“蹭免費”。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周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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