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梁子湖区太和镇为“无疫镇”的公示

根据区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区开展无疫镇(新区)、无疫村(社区)和无疫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2020〕51号)和《关于开展无疫情村(社区)、塆(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2020〕87号)的要求,在太和镇22个村全部认定为“无疫村(社区)”的基础上,太和镇向区防控指挥部申报“无疫镇”,经区防控指挥部审核评估,拟认定太和镇为“无疫镇”,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 个工作日(3 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梁子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署名,以便核查落实。

联系电话:0711-2412159

  

梁子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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