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关于入学、招生!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刚刚!关于入学、招生!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比例

不低于80%

6项加分政策

与去年保持一致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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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关于入学、招生!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今晚,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的多项政策。各位家长赶紧来看!

刚刚!关于入学、招生!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就近入学】

今年我省义务教育依旧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疫情防控还在继续,最近“家有读书郎”的家长们最关注的,还是今年我省的入学政策是否有变化。

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提出,我省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生;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入学年龄】

如有空余学位,可适当放宽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随迁子女入学】

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高中招生】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80%

中考6项加分政策与去年一致

我省还将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本市域内明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将批准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解到直属学校和所辖县(区),指导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细化到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

各校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针对家长们关注的省示范指标到校生比例问题,此次《通知》中也给予明确。

“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继续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省教育厅表示。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同城范围内(指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从严控制政策加分,6项加分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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