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找准保护与预防的平衡点

【独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找准保护与预防的平衡点

2019年,电影《少年的你》火爆银幕,影片中折射出的校园欺凌现象引人深思。如何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更好地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话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为动员全社会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形势变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统计数据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态势是犯罪率有所下降,但绝对数量仍居高不下,甚至有所反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遇到了新问题、新挑战。

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议案、建议,民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和单位也建议尽快启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工作。2018年,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19年10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这是该法实施20年来首次“大修”。

大量案件表明,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多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且其早期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多数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规律,修订草案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的三个等级,并分别规定相应的干预和矫治措施。

例如,为解决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因年龄原因不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又缺乏跟进的矫治措施,导致很多未成年人一犯再犯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的问题,修订草案在充分吸收国内外有效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接受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观护帮教等八项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

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列席人员一致认为,预防犯罪本身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修订草案通过合理调整体例结构,针对一般预防、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和重新犯罪预防,细化完善了教育矫治措施,进一步体现了分级预防的理念,找准了保护和预防的平衡点。

此外,修订草案还对法律责任作了修改完善,以增加法律的刚性,织牢织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网。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重磅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同时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作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指出,该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密切相关。修订草案注意处理好该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特别是统筹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之间的关系,使之既相互衔接又各有侧重,通过加强保护减少违法犯罪、通过教育实现有效保护。

“这两部法律,一个注重未成年人保护,一个立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很难分开。两个修订草案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无论是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还是更好进行法律制度统筹协调,此时一同修订非常有必要。”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表示。

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踊跃发声,为构建更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建言献策。这两部法律的修订草案还吸引了未成年人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介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共收到6744位社会公众提出的7890条意见和12封群众来信,其中共有1866名未成年人提出了2121条意见,约占意见总数的25%。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共收到40504位社会公众提出的49659条意见和41封群众来信,其中共有19028名未成年人提出了22629条意见,约占意见总数的4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继续审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可以预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两部法律的修订出台将会产生极大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感召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也会欣欣向荣,迎着朝阳迈上新的台阶。(徐航)

编校:侯朝宣、王岭、杨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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