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疫情防控期間“不見面”辦理渠道 助力法院執行工作

湖南法院網訊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降到最低,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資源部、中國銀保監會聯合下發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不動產續封和銀行存款續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法院與不動產登記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創新工作方式,通過熱線電話、工作傳真、微信截圖、郵寄交換等方式暢通“不見面”辦理渠道。

接到上級法院的通知後,平江法院執行局迅速啟動該項工作,積極與轄區內不動產登記機關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繫,及時傳達通知精神,取得各機構的一致支持。不動產登記機關與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均確定了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協助法院辦理查封、凍結等業務,雙方明確了工作流程,規範了工作中的保密措施,並建立微信群用於日常工作對接,在收到通知後三日內法院即與轄區內不動產登記機關和所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了“不見面”辦理渠道。在疫情防控期間,法院可通過該渠道,利用微信發送電子法律文書的方式,辦理不動產查封、銀行凍結等業務,既降低執行幹警外出辦案感染的風險,又提高了工作效率,防止因財產流失,而損害人民群眾合法財產權益,影響案件後續執行。

據統計,自“不見面”辦理渠道建立後,平江法院執行局已通過該渠道查封不動產12處,凍結銀行存款9筆,共計涉案金額6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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