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有沒有選擇醫生和確定醫療方案的權利?

幽默與吐槽


患者有權利選擇醫生,更有權利選擇治療方案,醫生有義務向患者或者家屬告知治療方案相關內容,特別是多種治療方案並存的情形,患者有權利根據自己的病情以及經濟狀況,治療方案的風險選擇最終治療方案!


孟凡明律師


我所接觸到的臨床醫生,有西醫、有中醫;有我的老師、也有我的師兄弟姐妹;有大醫精誠的良醫,也有小部分利慾薰心的庸醫。

在我瞭解的情況看來,首先來說選擇醫生。一般,我們身體哪裡有不舒服,我們就會選擇哪一臨床科室的醫生,而且還可以選擇專家或是普通醫師。在這裡,我要說,能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理論和實踐考試,拿到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在國家批准的醫療機構合法從事診療活動的,都是國家法律許可批准進行醫學診療活動的人,他們是有資格的,也有能力保障我們的健康的。

至於專家教授和普通醫師的區別,一個是在醫療活動開展的歲月上,老專家教授長於普通醫師。專家教授憑著多年的臨床實踐,早已總結出不止一套適合自己的診療的方法,而年齡稍小的普通醫生,相對經驗的積累是沒辦法和老先生們相比的。另一個是,這些專家教授,資歷深,專業技術職稱比年輕醫生高。而且掛號費比普通醫師的貴,同時也是一票難求的![捂臉]

不管是專家教授也好,還是普通醫師也罷,我們患者是可以進行選擇的,想讓專家教授治病,咱就掛專家教授的號,覺得年輕醫生醫術水平也蠻好,掛年輕醫生的號,也行。這都是患者可選擇的。

大部分臨床醫生,在進行完診療活動後,會將複雜深奧,普通人不易理解的醫學專業術語轉化為患者能聽懂的語言文字,告訴患者病情和治療方案。與患者討論決定下一步的治療方案。同時醫生會在病歷上如實記錄患者的臨床症狀、主訴和視、觸、扣、聽(中醫是:望、聞、問、切等)以及根據病情有選擇做必要的實驗室(包括:影像學檢查,即透視、X射線拍片、CT、MRI、PET-CT、PET-MRI、血、尿、糞、腦脊液、關節液、病理切片等)檢查。然後醫生根據患者的主訴、症狀、體徵和檢驗報告結果,綜合分析思考,進行相應的鑑別診斷,最終得出診斷結果,給出治療方案。患者如果接受這個方案,則進行下一步的治療。

患者在醫生診斷過程中可以選擇隨時中斷,醫生不會去強迫患者非接受這一診療方案不可。

以上是我知道的情況,希望於你有用!


塵世中一小書蟲


其實我們現如今面臨更多的問題,就是醫生在確定了對於病人的治療方案之後,會和家人進行溝通,而且對於每一種不同的治療方案,醫生也會說出好處在哪裡或者是壞處又在哪裡,然後把這個決定權去交給病患的家屬。所以並不是說要把治療方案交給家屬去確定,而是給他們那幾種可選性的方案。

其實對於這種做法,不管是有利也好有必要好,最主要的就是醫生要讓家屬去了解治療方案所存在的一些弊端,一旦出現了什麼問題也應該要自己家屬負責人才可以和他們醫生是沒有關係的。其實並不是說醫生在推卸責任,最主要的就是以免出現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而造成醫患關係緊張。

大部分的醫生在和病人家屬溝通的時候,最主要的就是把可能會出現的一些風險做成功的概率高素病人家屬,然後讓家屬自己去選擇,畢竟病人和家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醫生只有提供選擇的權利,但是沒有辦法替病人作出決定。

要知道對於任何治療辦法都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如果一旦出現什麼事情的話,醫生也根本是負不了這個責任的,所以在病人做手術或者說是選擇什麼治療方法之前,都要和病人家屬進行有效的溝通才可以,這樣才能夠儘可能的去避免今後出現的一些麻煩。

當然除了醫生儘可能的規避自己的風險之外,同時也是要讓患者家屬考慮到自己所承受的經濟範圍能力。我們要知道對於不同的治療方案來說,所需要的金錢方面也是不同的,是先和患者家屬進行溝通之後,也就能夠讓他們知道所需要的花錢範圍在哪裡,最好是選擇那些對病人好,而且自己又在承受範圍之內的。

要知道有的時候醫院會遇到一些比較難纏的家屬,事先和他們溝通治療方案,這個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然的話真的出現了事情不僅僅是醫生承擔不了,即便是醫院有可能也是承受不了的。

我是鄭希徵醫生,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鄭希徵


病人選擇醫生是對的,這是病人的權利。醫生的經驗和能力有大小,特長不同。有的人.適合這個醫生開的藥,有的人適合那個醫生處的方。

找醫生看.病,是為了健康,所以病人可以向醫生建議.用什麼藥,但處方權是醫生,由醫生決定用什麼藥。

這是在診所看病才有的情況,如果你到了.大醫院,醫生通過各種撿查,化驗,抽血.照片,把你的病..看得清清楚楚,你就不需發言了。


布衣231174221


理論上病人有這兩項權利,但應儘量尊重醫院安排。比如常規手術,同行醫生都能做,較複雜手術科室肯定指定經驗較豐富醫生,醫院一定為病者負責,不用自己在這方面費心。至於醫療方案,在手術方面有時徵求病人常規的還是微創?你可表示意願,有時不同方法在經費上有較大差別,所以要徵求病人意見。


手機用戶5566439129


這個問題是一個醫療決策的問題。

我們就醫的過程其實就是一個醫療決策,選擇看不看醫生,看那個醫院的醫生,是否同意醫生的方案,是否放棄治療等等。好的醫療抉擇應該是醫患共同的決定的。

在《最好的抉擇》這本書中就講述了關於病人是如何選擇醫生和治療方案,而醫生又是如何確定治療方案的,建議閱讀一下。

因為在現實當中,作為病人我們既想我的治療我做主,同時我們又不想承擔決策帶來的壓力和後悔,而完全叫給醫生決定又缺乏足夠的信任和理解。


書中提到了要提高我們的健康素養可以幫助我們提高醫療抉擇,健康素養即個體獲得、理解和處理基本的健康信息和服務,並運用這些信息和服務做出健康決策以維持和促進自身健康的能力。

當然這就需要我們充分了解自己,因為任何決策後面都其實有很多因素在其作用,比如我們自己及家族的健康經歷、我們對醫學的瞭解、我們當時的痛苦程度、我們對各種信息的處理能力,甚至你身邊病友的經歷等等,都可以對你的選擇造成影響。


遇見桂花園


首先,患者到醫院就診,醫生根據體檢和相關的常規檢查(比抽血化驗,B超、心電圖、X光等),然後對病情有了初步瞭解,那麼如果是簡單的常見疾病,這時候基本可以診斷了,但是如果病情較複雜,則任然需要進一步的檢查,有些檢查還是有創的,比如無法判斷乳房腫塊是否是惡性腫瘤、無法確定膽囊息肉是否癌變,那麼這個時候,就需要和患者及其家屬溝通,告知他們病情,以及下一步的治療方案,比如,乳房腫塊B超檢查考慮其邊緣毛刺狀,伴有沙礫樣鈣化,周圍血供豐富,不排除乳腺癌可能,那麼就不太適合微創治療,建議行傳統手術切除腫塊術中行快速冰凍,明確其病理診斷,並根據病理結果決定最終治療方案,如果選擇微創手術,如果病理是惡性的,則可能造成癌細胞的播散,當然,是否是惡性目前還不一定。

對於這種良性和惡性都有可能的情況,那麼這個時候,就需要患者來選擇了,因為每個患者的情況和想法並不一樣,年輕患者還要考慮美觀,所以,醫生也沒有代患者決定的權力,只能建議,最終的決定權還有在患者哦。


肝膽病頻道葉醫生


病人有選擇醫生及治療方案的權力,但是要作到科學看病真的不易。每個醫療機構或醫生都不是萬能的,各有所長,一味想信一個醫生或醫療機構都不是太科學的,到時受傷害的是你,所以得了病最好是找專科,並且可以在多個醫生給你的治療方案中進行對比選擇,從而不至於走彎路還能減少經濟負擔,也提高了你對疾病的認識,提高了健康素養,當然也不是絕對的,比如你得了急診,當時就有生命危險,這時要當機立斷,聽從醫生健議,採取先保命的措施。所以我提倡科學就診,不偏聽偏信,多采納好的意見建議,作到即能少花錢又能治好病才對。


老蘇92109


確切地說,病人這兩權利都有,這誰剝奇不了的,權利在你的手中,愛去那就去那,愛找誰就找誰也管不了。至於治療方案醫生也不會強迫你接受何種方案,治病又不是住牢。但問題是你選擇的醫師有沒有治病的時間給你治病,武漢新冠肺炎患者非要找鍾南山給你看病,可能嗎?就有人找李躍華治療,這也很正常。


塔下郎中


病人沒有必要來選擇醫生,病人要自己選擇醫療方案,那病人就是醫生,自己治病了。根據國情,病人喜歡某個醫生給自己治病,那就去掛這個專家號。我認為一般的疾病,醫生都可以解決,特別是具有臨床經驗的醫生。青年醫生也需在實踐中取得臨床經驗,對此病人需要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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