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法院依法審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

3月17日上午,湟中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苟某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湟中法院依法審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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