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交警整治酒駕“轉戰”鄉村道路,2名酒駕司機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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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鄉村道路建設步伐的加快,有效促進了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機動車保有量迅猛增加。然而,由於生活在農村的一些村民,對於酒駕入刑的法律意識淡薄,酒後駕車甚至醉酒駕駛車輛造成的交通事故頻發。互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針對鄉村道路酒駕突出這一特點,有的放矢的將酒駕查處重點向鄉村道路轉移,嚴防嚴控,確保農村道路安全暢通。3月14日晚,交警大隊組織五十交警中隊民警聯合縣局特巡警大隊、松多派出所開展夜查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查獲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案件2起。


互助交警整治酒駕“轉戰”鄉村道路,2名酒駕司機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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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晚22時45分,聯合整治組民警在平大公路與丹高線十字路口開展夜查時,在對一輛沿丹高線由南向北行駛的青BP96**白色小型轎車進行正常檢查時,發現駕駛人趙永某(丹麻鎮某村人)身上有酒氣,遂用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趙永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41mg/100ml,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隨後,趙永某被帶至互助縣中醫院進行採集血液。23時17分,民警在對過往車輛青BP24**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周成某(五十鎮某村人)有酒後駕車嫌疑,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周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5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互助交警整治酒駕“轉戰”鄉村道路,2名酒駕司機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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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趙永某、周成某二人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供稿 | 交警大隊

審核 | 蔡祥元

排版 | 李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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