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卢龙县三部门联合发文,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清明期间祭祀用品的市场秩序,改善大气质量,倡导健康、文明的祭祀活动,确保祭祀平稳、有序、安全,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清明期间祭祀用品市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倡导网络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

二、禁止生产、运输、经营、使用锡箔、冥钞、纸钱、烧纸、纸扎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禁止为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生产、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

三、禁止在街道、路口、桥涵等非经营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祭祀用品。

四、坚决打击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祭祀用品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祭祀用品生产、销售的厂家和网点坚决予以取缔。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经营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仿人民币图案冥币的行为。

五、生产、经营、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对生产者、经营者没收制造工具,非法所得,销毁实物,并处以非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对使用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7839582


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卢龙县民政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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