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人(返)商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商丘县级融媒#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人(返)商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杜绝境外入商人员失控漏管,切实保障全市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入(返)商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境外入(返)商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趣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及其家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三、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商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各县市区举报电话附后)。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2000元奖励,奖勵资金由所在县(市、区)承担。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勋首位举报人

五、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包括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徽信、微博以及社区广告栏、农村大喇叭等,把本通告精神以及离疫防指办近期所发(2020)50号、(2020)54号、(2020)55号、(2020)56号和商疫指办发70号内部明电等关于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相关文件精神,宣传到各单位、各社区、各居民小区、各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附件;:违反境外入(返)商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举报电话

【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人(返)商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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