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監獄服刑,如何離婚?

辦理離婚有兩種方式,到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不論通過哪種方式,都需要男女雙方本人到場。如果夫或妻一方在監獄服刑,本人無法親自到場,是否就無法離婚了呢?


【案情回顧】

張某與李某於2012年相識,戀愛一年後於2013年2月登記結婚。婚後張某好逸惡勞,打牌賭博。2016年張某因強姦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三個月,張某的犯罪行為嚴重影響了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服刑期間李某多次向張某提出離婚,而張某均已孩子還小為由拒絕離婚,李某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起訴離婚嗎?

夫妻一方在監獄服刑,如何離婚?

【律師分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11. 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張某和李某雖然是自由戀愛,結婚並育有一子,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但張某犯強姦罪被判六年零三個月的有期徒刑,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所以李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調解無效,應當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

李某擔心在起訴後,張某無法到庭,也是可以解決的,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主辦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到張某服刑的監獄安排開庭審理。

【拓展鏈接】

對於李某起訴離婚的案件,應該如何選擇管轄法院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李某作為原告,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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