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說法」運輸假幣,監獄「套餐」了解一下

「檢察官說法」運輸假幣,監獄“套餐”瞭解一下

【檢察官說法】運輸假幣

監獄“套餐”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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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

撿到假幣怎麼辦?

小北

不要使用,交給銀行、警方或撕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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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

點解啊???

小北

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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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

如果明知是假幣,但沒有不使用,只是運輸呢?

小北

來來來,運輸假幣罪 監獄“套餐”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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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假幣罪 監獄“套餐”

數額較大

(總面額4千元以上

不滿五萬元)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數額巨大

(總面額五萬以上

不滿二十萬)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數額特別巨大

(總面額二十萬以上)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五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或沒收財產

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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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2日,被告人韋某安、樊某吉(另案處理)和勞某宇聯繫,約定向勞某宇出售假幣。同月23日15時許,黃某(已判刑)租下一輛小轎車,搭載韋某安與樊某吉攜帶約15萬元假幣從來賓市到欽州市進行假幣交易。同月24日凌晨0時許,韋某安一行人在欽州市欽北區文峰北路某酒店房間內等候與勞某宇交易。在交易的過程中,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公安民警當場繳獲百元面額人民幣1499張(面額合計149900元)。經鑑定,被繳獲的上述1499張百元面額的人民幣,其中1492張均是機制假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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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明,2017年12月19日,被告人韋寶安在來賓市公安局八一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業務時被公安民警抓獲,同日,被告人韋某安因本案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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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韋某安夥同他人明知假幣而運輸,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之規定,構成運輸假幣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對扣押假幣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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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法

假幣流通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我國法律規定,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總面額達到一定數量的,都會被立案起訴。

本案犯罪嫌疑人韋某安明知是假幣而運輸,且金額達到了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數額巨大”的情形,其行為已構成運輸假幣罪。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價值尺度和重要的流通及支付手段,關係到國家經濟社會的穩定,千萬不能偽造、出售、購買、運輸,即使是持有也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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