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董事辭職及補選董事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687 證券簡稱:華訊方舟 公告編號:2020-02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健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徐健先生因個人身體原因申請辭去其所擔任的公司董事會董事和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徐健先生的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低於法定人數,不影響董事會正常運作,其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後,徐健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徐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會對徐健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做出的重要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經公司公司第八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及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提名諸志超先生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簡歷請見附件),任期自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

特此公告。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3月17日

附件:董事候選人簡歷:

諸志超先生:2011年3月至2017年11月曆任深圳市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電子商務總部總經理、深圳前海農產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農邁天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中農數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任深圳市華訊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2015年6月至今任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8年10月起兼任國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諸志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佔公司股份的0.0457%,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諸志超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中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諸志超先生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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