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踏的“要疯”商标被拒,看申请商标哪些禁注规则不能碰?

永不止步的安踏,应该从来没想过自己在申请注册”要疯“商标面前会停下脚步。


2017年10月13日安踏公司提交申请了第25类“要疯”商标,2018年的8月因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商标局第一次拒绝;随后安踏公司进行驳回复审,再次被拒;安踏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败诉了;后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商标还是被拒。

从安踏的“要疯”商标被拒,看申请商标哪些禁注规则不能碰?

从安踏的“要疯”商标被拒,看申请商标哪些禁注规则不能碰?

我们来看下最终判决书上的理由:


诉争商标为由汉字“要疯”组成,既可理解为“要流行,要红火至极,要兴旺至极”,也可理解为“要发疯发狂,要精神失常,要神经错乱,要精神异常,要激动到歇斯底里状态”。因此,“要疯”的一种常见含义如果作为商标使用,易传递出不健康的精神状态,易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故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2014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要疯”商标虽然被拒,但安踏公司仍在使用,官网商城66件要疯系列产品仍在销售,值得注意的是,安踏公司2019年9月已经转而申请同音词“要风”作为商标,目前还在实质审核中。


这也告诉我们,不是每次努力争取,都会有逆转的结局,申请商标,无论涉及什么产品或服务,商标名字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是前提。


根据《商标法》规定,哪些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呢?


1、涉及国家政治方面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标志性建筑物、国家领导人人名、具有政治意义的数字);


2、国内外公众知晓的人名或地名(国内县级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3、英烈名字—2018年5月1日起国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4、表明产品特性,缺乏显著性(直接表明质量、功能、用途、数量、或属于通用名称);


5、带有欺骗性,容易让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用途、成分、产地、来源、工艺等产生误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或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的;


7、易产生社会不良影响或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


8、含有不规范汉字或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的;


9、恶意抢注或囤积商标的。


创业千万条,商标是头条,品牌承载的是企业的信誉,商标名称至关重要。既需要起名时精心规划,也需要做好规避筛选,无论怎样,顺利下证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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