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广西某小学班主任向家长借款涉及三十多万未归还?

淡晚6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是只有敬亭山。

这个问题对教育界造成的影响挺大的,班主任向家长借款三十万至今未还,看到这个问题都觉得非常惊讶。教师是社会的模范,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将对社会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班主任向家长借钱,家长是借还是不借呢?借的话好像挺尴尬的,不借的话又怕班主任对自己孩子怎么样,其实这本来就是个矛盾的事情。

曾经我学校就有一名生活老师向家长借钱,金额不多,只有6000元,家长可能想到的是:学校老师肯定不会乱来,而且借给老师,这样的话,孩子也能受到更多的关心。就这样,家长把钱借给了这位生活老师,突然有一天,这件事情被学校领导知道了,当即辞退了这名生活老师,还扣除了她的工资还给家长。

所以我觉得教师和家长不应该有太多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借钱,容易产生坏的影响。


只有敬亭山


下午时在头条就看到了这则新闻,没想到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就来写写自己的看法吧!

我也是一名小学班主任。让我和学生家长张口去借钱,真的是打死都张不开这个口。即使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都是不会张这个嘴的!

刚看到有些同行说,老师和家长借钱,这是职务犯罪。因为我身边还没有碰到这样的人,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这个新闻对我来说,确实是头一遭。所以,对犯不犯罪我还真的不知道这么多。但是,我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绝对不会和家长去借钱!不是说抹不开面子,真的,怎么好意思呢?平常就是和自己的亲戚朋友,不到万分用钱,有特殊困难时,都不会张口!更何况是你班级的孩子家长,传出去,影响多不好呀!

老师这个职业算不上多高尚,但是它毕竟是给孩子们上课。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句话很生动地说明了教师这个职业对于下一代的影响,可谓是深远啊!最起码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我们要有呀!就是别人不要求我们,我们从当老师的那一刻起,就要守得住自己的清贫!不然,请换职业!

我们教孩子,除了给孩子教知识和技能以外,还在给孩子教做人。我们经常说要求孩子们做好一件事,老师就要以身作则,示范给孩子们看。有了好的示范,才会有好的收获!这个老师,直接是摸黑自己,不配在做老师了!我相信这只是行业中极个别人,我们要杜绝这种现象!

这个老师多次说要给家长按时还钱,但通常的做法是拆东墙补西墙。不仅没有及时还钱,还多次在朋友圈炫耀自己旅游吃喝,被家长举报,被处理也是罪有应得了!

不按时还钱,这是一种不诚信行为!诚信都是要纳入个人信用征收体系的。你贷款时,就知道个人信用有多重要了!这位老师多次以各种理由骗取家长钱财,这和骗子有什么两样呢?这不是社会人士套取别人钱财的一种方式吗?怎么也腐蚀侵害到我们校园了呢?我都怀疑这位老师有不良嗜好!比如说赌博等。

这位老师嘱咐借钱家长,不要告诉任何人!说明他本人知道和家长借钱是不合理也不应该的事。明知影响不好,却又何为呢?

具体原因我们也不便打探。但是既然很清楚,为什么罪恶的手还越陷越深呢?我觉得还和家长有一定的关系!因为家长的钱太好借了!只要张口,还没有遭到拒绝!利用自身职务的影响去要挟他人,为自己提供便利或者说好处,说难听点,这跟受贿有啥区别?

所以,我支持家长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的钱!以后,不要向任何人轻易借款!更不能因为他是孩子的老师或者是自己的领导就去答应!要知道,在我国行贿也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

希望我们的同行也能引以为戒,踏踏实实本分做人,不要好高骛远!


茜芮尓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广西柳州市柳江区壮语文学校附属小学担任班主任的韦柳玲老师,从2018年初开始,先后以房屋装修、小孩交学费,以及打官司等为由,向多位学生家长借款。

覃先生的小孩是韦柳玲所在班级的学生,因为他觉得她班主任工作还不错,就分三次共借给她2.2万元。

2018年11月,韦柳玲以装修房子为由向学生家长韦女士借了2万元,一直未归还。

时至今日,除少部分家长外,仍有20多位家长没能追回欠款。据家长们统计,目前韦柳玲欠款共约30万元。

经记者调查,韦柳玲在电话里表示,关于借钱的说法,与家长反映情况基本相符。由于其“拆东墙补西墙”,导致至今未能归还多名家长的借款。 她表示,自己目前正在想办法凑钱,下周会把钱归还给家长们。

鉴于韦柳玲的行为,柳江区教育局目前对她做出处理:暂停韦柳玲的教学工作及班主任职务,其涉及违纪问题已移交柳江区纪委监委调查。


我查了一下,类似的事还有。

北京某大学附属小学班主任李某以买房为由,向班级里22名家长“求助”,累计借款111万余元,未归还。12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20万元。

西乡某公立小学M老师离婚后,没房子住,想买一套统建房,一时缺钱求助家长。她向三个家长借钱,且也没借到。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的规定,该老师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属于该规范明确禁止的行为范围,也有违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教育理念。


这种事情我们该如何看待?

同为教师我觉得他们的行为真不应该,即使有再大的困难,也不能把家长当韭菜割。当今社会只要不懒惰,是饿不死的,更别说欠钱不还了。

老师的收入还是比较稳定的,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是还不至于借这么多钱,还是找家长借。我估计,喜欢借钱的老师肯定有不良嗜好,比如好打牌赌博等。遇到这种人不管事干什么的,都要躲的远远的。

当然这种老师还是极小的,我身边的很多老师都很朴素,他们勤勤恳恳一辈子,过着清贫的生活。

个别老师的这种行为会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教书育人是老师的职责,如果这样我们如何给孩子树立榜样。我觉得我们要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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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师德沦丧的行为!借的时候是恬不知耻,家长讨还的时候是死皮赖脸。太阳底下最光荣的职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都让这种人给糟蹋了。

韦柳玲,仅仅是一位小小的班主任,竟然将家长、学生的信赖变成了交易的筹码,把良好的师生关系完全建立在功利化的基础上。利用家长对其的信任,揣摩透了家长不敢得罪她的心态,承诺、信誓旦旦成了她屡屡得手的谎言,真是厚颜无耻。

在此之前,北京一位小学班主任为还赌债,编造谎言向家长借钱不还被判刑;四川南充一所小学、辽宁大连一所小学,各有一位班主任向家长借钱后,均告失踪。他们的行为与广西韦柳玲的做法如同一辙。教师的形象,在这些人的身上已经荡然无存。

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曾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也就是说,我们做教师工作的,必须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自己的“言”为学生之师,“行”为学生之范,言传身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

按照这一标准,广西韦柳玲之流如果继续留在教师队伍,也必将为祸教育,误人子弟。

事情已经发生,”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希望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教师及家长从中吸取教训,做好下面工作:

一、教育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因为教师的形象是“师者,人之模范也”,所谓“传道授业”,说的是教师除开传授知识,还要以自己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如何做人做事。而“德为世范”,就是要求教师必须要给学生,给社会在人格上作出榜样。

二、家长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不要碍于情面,不要怕孩子遭罪。班主任的权利是学校赋予的,同样也要得到家长和学生的认可。这个权利不应该成为捞取好处,要挟家长和学生的资本。

三、班主任也要从这件事中引以为诫,切切实实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热情对待家长,用心善待学生,以身作则,做一位具有崇高道德修养的好教师。

相信只要教育部门和教师、家长同心协力,一定会还教育一片静土。


神笔邱然


你如何看待广西某小学班主任向家长借款涉及三十多万未归还?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这个问题的性质,个人觉得:老师和家长都是完全民事行为人,个人借款,如果有借约,属民事行为,尚不构成违法。

但违纪是肯定的,早在2013年,教育部就在《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意见》中明令禁止教师以任何理由收受学生财物,不得以教谋私。

借款虽然不是收受学生财物,但属于以教谋私。

因此个人有以下建议:

一、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依法处理。

2、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借此契机加强对教师队伍师风师德教育,让所有教师知道违反规定的后果。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二、家长也应该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应该自觉抵制老师的以教谋私行为。如果人人都抵制老师这种行为,老师以教谋私也就没有市场,所以在这次事件中,家长无疑也是有责任的。

(正确的做法)

三、教师队伍之中每一个教师最应该从中深刻反省自己有无这一类不当行为,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这里有一个真实的实例,我身边就有一个刚刚进编的年轻老师,她打电话给家长沟通学生的事情,家长觉得时间长了过意不去,给老师充了200元话费。

结果这个老师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很生气地通过微信返还了200元给家长,说话态度很直接。

结果家长也不高兴,因为老师说话有些生硬。后来我说了这个新老师,高风亮节是对的,但应该考虑到家长的感受,说话时注意语气,尽量委婉一些。


顺道自然


“如何看待广西某小学班主任向家长借款30万未归还?”抛开教师身份,借债还钱也是常理,何况老师更应该诚信,借钱不还,小了是说无赖,大了说算诈骗,也败坏了教师形象。

一、事件概况

《新闻晨报》近日爆料,广西某小学班主任韦某从去年初开始,先后以房屋装修,孩子读书,打官司等为由,向多名学生家长借钱,总金额达30万元,家长多次讨要,至今没有归还。

当地教育部门对此做出处理,已经对韦某进行“停教”处理。

二,如何看待韦某的所作所为

身为一名教师,理当遵照《教师法》及其它师德规范要求,严格律己 ,诚信坦白 自觉维护教师形象。而韦某出于个人原因,向家长“借款”三十多万,却不愿归还,实在是刷新了人们对教师的认识。

按理说教师收入虽然不高,但在社会上也算是收入稳定,生活稳定的人,除非家庭发生变故或个人生活出现状况,一般是不需要过这种“挖东墙补西墙”,举债度日的生活的。

针对这件事情,题主给出的信息不多,但从事件本身和现有的资料中可以看出,这名教师之所以累计欠下这笔债务,难免让人产生思考。

1.损害教师形象

人们常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要用丰富的知识,高尚的品德为自己树立形象。韦某的做法,无疑让教师的形象蒙上尘土。

2.为眼前利益葬送自身前程

韦某的所作所为,虽然一时半会儿占有了几十万金钱,但比起自己的前侧,这点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3.韦某借或许本来就不打算还

韦某作为一名教师,不管是处于生活困难,还是其他原因 正常情况下,都不应该跟家长借钱。毕竟现在的家校关系也不是那么简单,就算借钱,也不能找家长借。借了,或许当初就是个幌子,被并没想过要还。

4.家长借钱是否藏私心

作为家长,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班级成绩优秀,还能获得老师,尤其班主任的青睐。个别家长为了达到目的,千方百计巴结老师,为孩子获得某些通特别关照和特权。于是,积少成多,就会出现30万巨款。

5.是否参与投资或非法活动

按理说教师有一定的文化层次和是非辨别能力,不能参加赌博,非法集资等活动,但个别教师也会偷偷摸摸的参与炒股的活动,如果带着赌博的心理,一心想从中赚到钱,亏了钱就千方百计借钱继续投入,倒也完全会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

所以说,这三十万元,不是那么简单。或许韦某借钱不过是由头或借口,几十万有借无还,是早就心知肚明的。


【小结】

作为教师,严守职业红线,注重自身形象尤其重要。自己有多少收入,就应该量入为出。不管出于哪种原因,跟别人借了钱就应该及时归还。

广西教师韦某的作为,虽然已经被“停教”处罚,但也给教师们敲响了警钟:当教师,首先要爱护好自己的羽毛!


西乔教育观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广西某小学班主任向家长借款未归还的事件得需要从两方便分析:

第一,班主任的心理

基于这个老师的毫无避讳的借钱行为,说明这个人是看清很多家长的心理。其实说好听的是借,这就是赤裸裸的要!为什么偏偏选家长呢,毫无疑问,他知道家长没办法拒绝,所以乱用职权,找各种理由借钱。其实心理根本没有打算归还,这是最可怕的。目标一个接着一个,还找出那么多看似靠谱的借钱理由,不得不说,这个班主任是真是走投无路,还是早就蓄谋已久!人心不足蛇吞象,因为自己的贪婪误入了企图,受到了惩罚。你说他无知?这可是一个知识分子,说他知法犯法,可是谁给他那么大的胆子?邪恶终究有报!可见,法律是最公正严明的,容不得一粒沙子!

第二,家长心理

这些被借钱的家长心理都是一样,不借呢,怕班主任对孩子另眼看待,借吧心理纠结挣扎,左右为难的情况下还是把钱拿了出来。结果呢,助纣为虐,让这个班主任更加肆无忌惮,其实也是一步步葬送了自己的前程,更辱没了老师这个高尚的职业。那么家长要不要深刻检讨下呢?答案是肯定的!

其实,如果其中有一个家长能敢于反抗,和班主任据理力争,也不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那么多的家长不会失去了金钱,失去了对老师甚至学校的信任,这个班主任更不会一发不可收拾,穷途末路。

当然了,这毕竟是个例,我们不必一叶障目,还应该对学校和教育充满信心。我身边就有很多老师对教育事业鞠躬尽瘁,兢兢业业。对待学生无异于自己的孩子!神圣是不可侵犯的,家长和老师应该是相辅相成,竭尽全力的培养好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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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初中的班主任也向家长借了好多钱,几千,几万的都有,有位家长聊天无意中说到老师向她借了几千元,好长一段时间了都没还,一传开家长至少有一半人被问借过钱,最多的一位家长被借了三万元,而且跟家长借钱的借口五花八门,多次催还无果部份家长联名举报到教育局,最后部份家长收回了借出的钱。少部份家不敢在联名举报信上签字,怕孩子被穿小鞋,结果现在孩子都毕业两年了借出的钱还收不回来。


如约而至1602


家长害怕得罪老师,因此对老师常常是有求必应。广西这位小学班主任正是抓住了家长这种心理,才伸手找家长借款。

30万,真多!

被家长联名举报,也算斯文扫地!

1.老师找学生借钱,怎么开得了那口?

无论社会如何贬损老师,但是老师自己不能“掉价”,更不能自轻自践。

教师素称是人类灵魂工程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这个职业是自带光芒的,但是却开口找学生家长借钱,这不仅有违师德,而且有损知识洁身自好的底线。

这位老师几乎向班级里半数以上的家长借过钱,而且借口花样繁多:

从去年年初开始,先后以房屋装修、小孩交学费,以及打官司等为由,向多位学生家长借款,至今涉及约30万元尚未归还。

我不明白的是,这位老师如何向家长开的口呢?怎么好意思开的口呢?

2.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教师如何打造自己诚信的形象呢?

诚信是当代核心价值观核心要素,作为教师更要做诚信的典型。

这位教师借了钱,被家长催逼,不知内心有何感想?

总之,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挺难为情的。

青衫君观点:

量入为出是一个人最起码的消费原则,如果寅吃卯粮,甚至靠举债潇洒,那就是典型的败家子儿!

一个教师“挟孩子以令家长”,不违师德。教师要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知道教育的地平线,更要知道教师职业的底线和红线。

教师首先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吧!


青衫李探花


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有教师的觉悟和自觉,尽量不和家长有物品、金钱等方面的往来,更不能去向家长借钱。当你向家长借钱时就把家长推入的进退两难的境地,作为家长来说,如果不接给你吧孩子在你班里害怕有小鞋穿,借吧自己也不一定宽裕,就是有这个钱人家跟你也不是那么熟……总之很为难!

这位老师向家长借钱,咱们不知道背后真实原因,退一万步讲往好了想,她是实在没办法了才借的,即使是这样,人家借给你了,你也该及时还回去,拖着不还就更是错上加错了。说句不好听的她好像是故意的,不过呢咱也说不准。不过我觉得教师和家长之间的关系还是简单点单纯点好,不要被铜臭给玷污了。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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