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謊報薪資,被原領導拆穿後對原領導恨之入骨,對此你怎麼看?

燕妮在職場


也未必是原領導主動揭穿,新公司一般也不會直接問是不是原工資是8000元每月,應該是問李小姐原工資是多少,原領導實話實說唄。即便是原領導主動揭穿也無可厚非,因為原領導撒謊是有心理負擔的。李小姐沒有必要嫉恨原領導,而是向新公司主動承認錯誤,爭取取得原諒,並向新公司表明自己的預期薪酬是8000元。


郝永明律師


我覺得這事原公司領導做的沒毛病,這位李小姐自己撒謊在先,別人只是說了實情又引來了她的恨意,我只能說這位李小姐的人品真的不敢恭維

首先,你寫原領導的名字,經過別人的同意了嗎?

這位李小姐為了給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就拿原公司的領導當擋箭牌,問題是你經過人家的同意了嗎?你和人家商量過了嗎?人家同意幫你圓謊了?你這麼把人家拉下水,人家沒反咬你一口就不錯了,你還去找別人的不是,簡直就是毀三觀。話說,你追求高工資的想法本沒有錯,那你應該憑藉自己的實力去爭取啊,或者你靠正規渠道去實現啊,一切都靠坑蒙拐騙嗎?我看新公司給你薪水六千也好高了,這樣沒品的員工就應該及時辭退!

第二,原單位領導只是實話實說,何錯之有?

對於原公司的領導來說,人家沒有公報私仇,沒趁機踩你一腳就不錯了。新公司核實你的薪水,人家只是如實稟告,何錯之有?難道人家給你謊報公司就對了?你也沒提前跟人家打好招呼不是?都說企業以誠信立足,人家公司領導說的是事實,是誠信行為,哪怕有一些不想新公司被你矇騙的想法,也沒有什麼問題,這位李小姐卻因為人家說了實話影響了她騙取高工資而對人家恨之入骨,這不是典型的狗急跳牆嗎?

第三,企業錄取員工,一定要把個人品德放在首位

一場面試,可能不足以見證一個員工的人品,但俗話說日久見人心,誰是什麼樣的人,早晚都會被大家所熟悉的。像李小姐這種靠撒謊來騙取高薪水的人,你可以說是一時耍小聰明,還不至於上升到人品的高度。但說到底,如果人品沒有問題的話,怎麼會想著用歪門邪道來獲取利益呢?你想要高工資,直接跟公司談就是了唄,如果你真的有這個能力,難道公司還會吝嗇這幾千塊錢嗎?一個人品有問題的員工,哪怕能力再強,怕是也不會給單位做出多少實質性的貢獻,可能她想的最多的還是從公司這裡榨取更多的個人利益罷了!

綜上所述,這位李小姐的做法是錯誤的,人品也是絕對有問題的。原公司領導做的沒有任何問題,新公司對她的處理著實太輕了!

以上。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職場卡哇伊


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說慌是不道德的,李小姐不應該怨天尤人,更應該自省。從自身找問題,內因所定外因,一切都是自身的原因。如果能這樣的思考,自我反省,自我改正,自我成長,薪資會不斷提高的。


雨葳她爸


工資可以說出預期的心裡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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