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炒鞋已經不新鮮了,“頂風炒豬”才叫刺激

3月12日,農業農村部接到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經四川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在樂山市五通橋區冠英鎮查獲的一輛來自外省的生豬運輸車中,排查出非洲豬瘟疫情。查獲時,該車輛共載有生豬111頭,死亡7頭。

儘管疫情發生後,當地已按照要求啟動應急響應機制,迅速對所有生豬進行無害化處理,並對相關處置地點、沿途道路及運輸車輛等進行徹底消毒,但該事件還是引起了政府的重視。再加上 3月3日,2020年我國第一起豬瘟事件——湖北神農架發現野豬被感染上非州豬瘟的發生,農業農村部與公安部聯合出擊,對無底線“炒豬”行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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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農業農村部、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打擊“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安全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要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嚴厲打擊“炒豬”行為,保障生豬養殖業安全。

具體三方面措施為:加強行刑銜接,加大對“炒豬”行為的打擊力度;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關鍵環節監管;廣泛宣傳動員,形成強大工作聲勢 。

“炒豬”到底是什麼?

當下社會,炒房、炒鞋已經不新鮮了,“頂風炒豬”才叫刺激。

自我國2018年8月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以來,部分地區就出現了“炒豬”行為。根據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二級巡視員王俊勳給出的解釋,“炒豬”的主要流程是:“炒豬團”先向養殖場、養殖戶的豬群邊丟棄死豬,或是投放帶非洲豬瘟病毒的餌料,然後散佈傳播養殖場發生疫情的輿論,誘使養殖場戶出現恐慌性拋售,再大幅壓低生豬價格,從而牟取暴利。且該行為也涉嫌違反《動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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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去年7月,農業農村部就曾印發《關於打擊和防範“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生產安全的通知》,明確要求強化疫情排查,加強聯防聯控,強化動物防疫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炒豬”行為。但還是存在不少“漏網之魚”,跨省生豬私下交易屢禁不止。

為運送生豬,炒豬團花招頻出,最常用的手段是客車改裝。例如去年11月,半月談曾報道,四川高速民警截獲4輛改裝過的商務車,車上查獲79頭生豬。

去年12月22日,央視《新聞直播間》也有相關報道,在雲南麗攀高速銀江收費站,發現改裝麵包車運送生豬。

除了將車輛客廂內四周被改裝成圈養生豬的圍柵外,“炒豬團”還在調運手續、檢疫證明等方面大做手腳,甚至買通緝查人員,企圖逃避監管、矇混過關。

“炒豬團” 危害有多大?

炒作的是行情 製造的是恐慌

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副研究員朱增勇表示,“炒豬團”為了獲取暴利,不擇手段製造市場恐慌。比如向養豬場投放有毒的餌料,或者向養殖村投放病死豬,在這種恐慌的情緒之下,養殖戶大量地清欄出欄,短期之內造成生豬價格快速下降,“炒豬團”就利用低買高賣賺取中間暴利。直接後果是後續生產出現斷崖式的快速下降。本地生豬產業生產下降,會導致後期豬價出現報復性反彈,“炒豬團”這種行為除了會導致疫病傳播風險之外,

也會導致豬肉市場價格出現快漲快跌,危害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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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的是豬 害的是人

我國在跨省生豬調運方面一直有管制規則,這次非洲豬瘟疫情之後,管理更加嚴格。一般來說需要“兩證一標”或者更多的手續,才能從事跨省調運。顯然,“炒豬團”沒有這樣的手續,是違法的跨省調運。

沒有正規的“兩證一標”,“炒豬團”炒的可能還是帶有問題的病豬,除了可能傳播疫情之外,還可能會危害食品質量安全。所以,在我看來,雖然炒的是豬,實際上害的是人。既害了普通的養殖戶,又害了普通的消費者,更傷害了整個市場經濟的秩序。

“炒豬團” 應該怎麼治?

行政執法+刑事司法 聯合發力

要從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兩個角度,聯合打擊炒豬行為。從源頭上來講,像農業農村部已經發布了對非洲豬瘟有獎舉報,獎勵金額在3000元-10000元,重大舉報有3萬元的獎勵。通過對於豬瘟疫情的及時上報,進行病豬的普查,讓“炒豬團”無豬可炒。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政府、企業、協會,包括養殖戶要聯合行動,像養殖戶,他對周圍環境非常熟悉,有哪些違法行為,他們非常清楚。通過聯合監督執法,包括媒體曝光非法行為,能夠及時地發現炒豬行為,進而通過刑事司法手段,對“炒豬團”的惡意炒豬行為進行有效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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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炒豬團” 不能層層失守

“炒豬團”的行為侵犯到多方面的利益,有市場秩序、食品安全,更多的還有公共價值。這要求各個部門要合作。主要是兩大部門,第一是行政執法部門;第二是刑事司法部門。一般來說,違反行政執法行為並不一定是犯罪行為,但是犯罪行為一定是違反行政執法的行為。這裡有問題在於,行政機關所獲取的證據,司法機關認不認,公安機關認不認,這個行為的邊界到底應該如何來界定,“炒豬團”是犯罪還是普通的行政違法行為,

這可能需要各個部門之間建立層層把關的機制,不要在現實當中層層失守。

“炒豬團”的花樣實在太多,所以,地方相關部門在打擊“炒豬團”的時候,也該做好準備,採用靈活多變的“戰術”,對“炒豬”行為進行全方位打擊。於此而言,相關方面在做好“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做到保供穩價”宏觀調控的同時,對生豬市場上的害群之馬也該毫不留情地予以打擊,以維護民生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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