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終本”不終止 十年舊案一朝執結

3月17日,隨著申請執行人廖某電話告知湘陰法院執行法官收到5萬元執行款後,一起跨度長達十年的陳年舊案被執結。

2010年2月,原告廖某與被告朱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湘陰法院作出判決,限朱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付廖某借款5萬元。但朱某未履行給付義務,遂向湘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經該院查證發現,被執行人朱某蹤跡難尋且沒有可供執行財產,執行法官依法終結該案本次執行程序。2020年初廖某偶然得知朱某生活條件已大大改善後,於3月9日向湘陰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案件進入恢復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朱某一直規避執行,與執行法官玩起“捉迷藏”遊戲,執行法官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查控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發現朱某的銀行賬戶有足額存款,便立即凍結、扣劃5萬元執行款。

“沒有想到那麼多年的案子還能把錢拿回來,真的非常感謝法官們!”在收到5萬元執行款的廖某激動地稱讚道。湘陰法院法官表示,案件恢復執行沒有時間限制,不管是十年還是幾十年,只有發現被執行人具備執行條件,法院定會全力執行到底,最大限度維護勝訴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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