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山、康媛媛涉嫌集资诈骗罪, 杨桦、黄龙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徐山、康媛媛涉嫌集资诈骗罪, 杨桦、黄龙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徐山、康媛媛涉嫌集资诈骗罪,杨桦、黄龙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徐山系深圳市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金控)法人代表、董事长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汇能金控整体事务及对外投资。犯罪嫌疑人康媛媛(徐山妻子)系公司大股东(持股90%)和监事,负责汇能金控日常管理运营,分管财务部、财富中心(营销部门)、人事部、客服部等。犯罪嫌疑人杨桦系汇能金控执行总裁、财富中心总监,协助康媛媛管理汇能金控的人事部、财富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寻找客户投资,对汇能金控的私募基金产品宣传、销售,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完成公司销售任务。犯罪嫌疑人黄龙君系汇能金控财富中心总监,在杨桦离职后履行财富中心负责人职责,负责寻找客户投资,对汇能金控的私募基金产品宣传、销售,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完成公司销售任务。

2014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汇能金控公司共发行了75支私募基金产品,总募集金额约为85.94亿元人民币,返还投资人本金总计55.85亿元,未兑付本金总计29.53亿元,共计吸收投资者1507人(去重)资金。

本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涂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86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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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山、康媛媛涉嫌集资诈骗罪, 杨桦、黄龙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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