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诉中调解止纠纷

宁乡:诉中调解止纠纷

法官主持诉中调解

湖南法院网讯 为促进诉源治理和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群聚集带来的隐患,3月17日,宁乡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李慧芳法官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邓某粮诉何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诉中委托调解。

该案于3月2日立案,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被告,因尚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本院通过闪信+查询到被告号码后,经法官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对于欠款没有异议,但因疫情影响,不能出去务工,所以未能及时还款。开庭当日,被告因故未能到庭,本案缺席审理后,承办法官再次与被告联系,被告承诺可以进行调解。

随即,本案承办法官将该案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进行线上操作,法官通过多元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进行视频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签字,在短短的不到1个小时内促使当事人顺利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何某当场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向原告邓某粮支付了所欠材料款14000元,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自人民调解平台和“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推广以来,立案庭着力于真正从源头上解决纠纷,通过闪信+号码查询及送达功能,依托于诉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等方式,夯实诉源治理,将纠纷化解在平台、矛盾平息在诉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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