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保险公司保的疾病险都是罕见疾病等来坑害消费者!你怎么看?

清风艳雪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保险公司玩的就是文字游戏,所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了完成业绩,都会不择手段的蒙蔽欺骗保险人,商业保险披着合法的外衣,却时时干着坑人的勾当,要想不被骗,只有不交保。


转身就已是曾经


保险公司是商业营利性公司,而非福利性单位。既然是商业性公司,他的最终目标是赢利(而不是营利),获取最大利润。为了实现目标,他们就要不断的开发赢利的项目产品,例如一些不常见的危害性疾病,意外死亡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等,这些险种的开发符合政府规定,也迎合了一些人的需求。但是具体的保险条款,理赔规定和理赔范围的解释权,在保险公司,政府无权或是不愿干涉,而保险法的条款过于粗糙,对许多细节性的东西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只是借鉴某某法律某某条款进行主观的判决。还有就是参保人,对保险险种和相关法律没有祥细了解的情况下参保,在保险公司拒赔之后,却无处申诉,到法院起诉败诉的现象,造成了经济损失。对于一些罕见疾病和意外保险,参保人要理性的参与,切忌侥幸心理。毕竟中国的保险业,制度还不健全,法律的约束力还处于发展时期。


蓟景


现在的重疾险都必须包括25种重疾种类,涵盖了近95%的常见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增加险种、分组等更多的是提高保费,吸引关注,满足客户安全感!

随着险种的增加,保费大多也会增长,不建议过度在意险种的多少。

最好包含轻症及轻症豁免,保障更全面!



利民说保险


同等费率下,有是更好。因为保险公司多加一种疾病,就需要多买一份再保险,等于成本再增加。但基本还是看条款和保单结果,不一样的地区,保险优势是不一样的。如果香港的重疾,新加坡的定寿,是全球范围内的优势产品。我自己我做了很多对比工作。


通俗的IFA


其实保险的大病种类保监会是有规定的,所有的大病保险都必须包涵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从发病率来看,这25种重疾占到了重疾发病率的95%左右,额外增加的病种对发生率影响不大,而且保障的重大疾病越多保费越贵。


蒙殿军


反正有些保险业务员水平所限,如果是太熟关系也还可以,有时大意一点就会中招,我碰见个卖保险的差点上她的当,她说三十多种重病可保,后来一看都是几十万分之一的怪病,并且加入后保费永远不退,确实差点上当。


木头木语


这个认识有点偏,凡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含国家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他的保险公司为了竞争体现服务,自己的可以加进去。

所以保险公司不可能为了让客户进坑。保险是国家的减震器,为社会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后会越来越重要。


财经金睛


精算师,大数据,超级计算机,算出来的几乎人都不可能得的病。


元角分百千万


重疾险都差不多,关键看客户本身。一般说国外罕见的疾病,这都是保险业务员传出来的,一点也不负责任。每家公司出的产品都是经过银保监会审核过的。


今天和我一起感受


主观来讲,你觉得不好的东西无需理由

客观来说,存在里有道理,行业规定和大数据背后不是每个人都看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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