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集团资金困境未解 疫情之下获当地2亿资金驰援

藏格集团资金困境未解 疫情之下获当地2亿资金驰援

外汇天眼APP讯 : 疫情之下,去年频陷风波的藏格系陷入经营困境。

作为被执行人所涉及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今年2月作出的裁定书显示,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去年以来资金问题持续发酵 疫情中获地方政府2亿驰援

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作出的(2019)赣01执5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江西中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葛亮明、花林水、江西省飓风化工有限公司、西 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6768209.12元及其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企查查信息显示,江西中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两名,持股70%的西 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和持股30%的江西省飓风化工有限公司。

今年2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01执5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2019年10月8日,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件,责令其履行债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

据裁定书,法院对两名被执行人名下已发现的财产全部处置完毕,为被执行人花林水名下房产、车辆和被执行人葛亮明名下车辆。该案执行标的1668.4125万元及相应利息等,截至2020年2月21日实际执行到位0元,尚未执行标的1668.4125万元及相应利息等。

南昌市中院表示,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此次执行程序中,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除对两被执行人名下已发现的财产全部处置完毕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据此,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

南昌市中院因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同时表示,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时效期间的限制。

而在藏格控股与的注册地青海省格尔木市,当地政府亦已提供援助。

据格尔木日报3月13日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格尔木市各金融机构为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项目开复工注入了“金融活水”,其中截至2月底,已向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了无还本续贷资金2亿元。

以资抵债巨龙铜业已开始复工 仍面临业绩补偿压力

去年以来,藏格系资金问题持续发酵。2019年5月,藏格控股公告承认,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与实控人肖永明之后承诺,将所持巨龙铜业37%股权折价转让给旗下上市公司藏格控股,以抵偿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交易标的作价25.9亿元。

2019年7月,藏格控股公告表示,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标的巨龙铜业37%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巨龙铜业曾是藏格控股以及实控人肖永明旗下另一重要资产。据介绍,巨龙铜业主要从事铜多金属矿资源的勘查、开发、加工和销售;公司旗下的驱龙铜多金属矿铜资源量达1000万吨,是目前国内已探明的第一大铜矿。肖永明2018年提出以280亿元收购巨龙铜业100%股权时一度引起轰动,但该收购未能成功。

据藏格控股去年6月的公告,截至公告当时,巨龙铜业尚未达产,未取得销售收入。与肖永明做出的以资抵债承诺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若巨龙铜业下辖最大铜矿项目(驱龙铜矿项目)仍未能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以本次交易价格加相关收益(单利年化12%)回购本次交易标的,实际控制人肖永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月13日,藏格控股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就疫情对巨龙铜业影响及建设进度事宜表示,“目前巨龙正在逐步复工中”。

此外,与肖永明还面临业绩补偿压力。

藏格控股于2016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藏格钾肥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根据重组利润补偿协议,藏格投资、永鸿实业、肖永明和林吉芳2017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额为1.027亿股,总价1元。

据藏格股份去年10月更新后的2019年半年报,主要为满足巨龙铜业铜矿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藏格投资、永鸿实业、肖永明自2016年起陆续将所持有的股票质押融资,截至目前,藏格投资、永鸿实业、肖永明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已基本全部质押,需待其股票解除质押后才能进行股份回购注销事宜,该承诺履行存在一定的风险。

藏格控股其时表示,公司已经多次督促补偿义务人并与财务顾问研究以及赴深交所、证监局请教解决途径,尚未解决该问题;目前等补偿义务人正采取处置名下部分土地房产、与包括纾困基金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合作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公司下一步还将继续督促补偿义务人尽快解除其持有藏格控股股份的质押,以按承诺完成重组项目的业绩补偿。

而据藏格控股2019年12月公告,藏格钾肥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藏格投资、永鸿实业、肖永明和林吉芳2018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额为3.106亿股,总价1元。

藏格控股3月13日就上述业绩补偿回复表示,公司已催促控股股东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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