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吃飯的時候,小芳給我打電話,聽聲音裡滿是委屈。。。。。
她說:“我一直覺得我對公司的同事都不錯,他們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我也都儘量幫他們,可是今天中午休息的時候,我在衛生間聽到兩個平時關係還不錯的女同事在說我的壞話,說我是個自以為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我覺得特別不理解,特別委屈……”
我和小芳認識很久了,她的為人我很清楚,可我也很明白,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我對她說:“沒有誰能做到讓所有人都喜歡,哪怕你做的再盡心,也總會有人看你不順眼,但是我們沒必要跟這樣的人較真呀,時間是有限的,留給喜歡自己的人,留給自己喜歡的事才值得。”在這世上,人會在意的只有兩類人,一類是順眼的,另一類是討厭的。順眼的人不會帶來困擾,但討厭的人會。
討厭一個人很費勁,不僅會破壞好心情,還會把自己的性格變得斤斤計較,甚至是刻薄。
與其再鬧一場,不如先拔高自己的格局,提高自己的見識,讓充滿固執的心,變得通透。
《三國志》中說,“士別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人並非一成不變,過去“相見恨晚”的人,如今可能變得“面目可憎”。
曾經討厭的人,也未必一無是處,只是還沒被發覺。
畢竟,人都有看走眼的時候,我們對人的第一印象,很有可能是刻板印象:
一個長相“兇狠”的人,可能只是刀子嘴豆腐心,以貌取人是不公平的;
處處斤斤計較的人,可能只是習慣了簡樸,該大方時一點也不會含糊。
俗話說,“不打不相識。”
人與人之間,總存在各種各樣的誤解,隨著認識的加深,我們會發現一些討厭的人,也有討喜之處。
所謂相逢一笑泯恩仇,別急著對人下判斷,便可以提高自己的“識人術”。
有人說,“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
同樣的,討厭一個人,也是一種自我懲罰。
我們常常因為厭惡一個人,痛得咬牙切齒,無意識地把生活的美好過濾掉,在深夜之時輾轉難眠
由於怒氣難消,家人、朋友反而遭了殃,他們承受完你的壞情緒,也難有好臉色?
最後,一切後果還是得自己來買單。
人世間紛紛雜雜,當你把心思都花在不喜歡的人與事身上,消耗的、損失的,是自己。
古人說,“宰相肚裡能撐船。”
有肚量的人,能在面對討厭之人時,依然面不改色;
他知道人的眼界、志趣差異實在太大,沒必要把看不順眼的人,都當成眼中釘對待。
學著寬容別人,減少心裡的怨恨,其實是放過了自己,釋懷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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