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打不过,业主怎么对付不合格物业?

邱喜辉


业主跟物业公司涉及物业服务费的官司纠纷中,很多业主以未入住未享受物业服务、未签物业合同、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对物业公司捆绑式服务不满、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不满等等为由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但基本都未能获得法院支持,物业公司基本都是胜诉。

所以,对于物业服务费,应当缴纳的还是及时缴纳,跟物业公司打官司确实并不讨好。那如果对于物业公司不满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聘物业公司,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但是,《物业管理条例》对于解聘和选聘物业公司有着严格的程序和条件要求。根据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并且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规定都有相应的规定,条件也都有相应的条件,但是想要召开业主大会,想要通过表决事项,实践难度那是相当之大,所以导致很多事项并未能得到解决。


叶律师


业主与物业打官司确实胜诉的不多。如果业主的诉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建议业主还是团结起来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谈判,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常见的业主与物业打官司,不管业主主张诉讼时效已过或者主张没有签订物业合同,没有入住,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等等,以此作为对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抗辩,均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我在研究的案例中,只看到一些物业做得特别过分,例如小区的治安状况特别糟糕或者小区的绿化,卫生做的特别差劲的情况下,法院才会酌情判处将物业管理费打折。

另外,物业如果起诉,业主往往主张业主缴纳高额的滞纳金,这种滞纳金因为超过了法定的最高限,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最合理的办法是判决业主按照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用。

如果官司打输了,那么建议业主接受判决,在接受判决之后建议业主团结起来早日成立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或者与物业公司进行谈判,以更好的维护业主利益。


律师独角兽


问题来了,既然是打官司业主打不过物业,那么说明业主的诉求不被法院支持,明白的告诉你是业主违法在先了!

打官司输了还不服气?还不明白自己输在哪里?还要来悟空问答寻求与物业斗争的妙法?我觉得,你还是反省反省自身的行为,学习学习物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把自己用法律武装起来,你才有了与物业斗的资本!

下面我教你几招:

1,反省自己有没有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事实存在,

2,如若欠费,反省一下欠缴物业服务费的真实原因,

3,学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小区业主管理公约》等法律法规,搞明白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产生纠纷时的维权途径,

4,朗朗乾坤,天地可鉴!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维权过程都得有理有据,所以,你要与物业斗,你就得掌握物业违法违约的事实依据,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去揣测!没有证据在手,采用过去的老一套维权方式如拖欠物业服务费等,法院也不会支持你,哪怕你一哭二闹三上吊也无济于事,

5,搞清楚物业服务的法定范围,你才不会盲目的去维权,也许你并不清楚物业公司应该管理哪些内容,不会服务哪些事项,比如说你家马桶坏了,联系物业维修,当然了,物业可以替你维修更换,但是你得付费,因为这是你自家户内的事情,不是物业公司的义务责任范围,这只能算有偿服务范围。如果你坚持说你交了物业费这事得由物业处理而不愿意自掏腰包维修自家马桶,物业又不肯义务帮忙,那么矛盾就出来了,因为物业没有如你所愿帮你忙你对物业公司肯定就不会有好脸色了,就会说它只收钱不干活了,然后你就以此为据拒缴物业费进行所谓的“维权”了,继而打起了官司,你说,这种因你自己不清楚法定责权利的官司你的胜算能有几分?

6,要与物业公司斗,首先平时物业公司规定的各项费用你得按要求交,并保留凭证,你对物业公司服务过程有不满的或者发现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你可以书面提出整改意见并留存底稿,一旦物业公司无理由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你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这底稿就是你的证据!

当然了,笔者我还是不愿意看到业主或物业公司走诉讼途径的。小区建设以和为贵,小区居民要和谐才能安居乐业,物业企业要和谐才能稳步发展,互相攻击抹黑对谁都没有好处,一损俱损,和谐共生才能实现共赢!





鹤城老张


我同意取消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应该是公益性的组织来管理,而非赢利性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大家。取消物业根本不是物业费的问题,应该按照党管一切的原则,交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政府组织来统一收取物业费、通过购买服务和志愿者服务,比如一个社区居委会管辖50个小区,那么50个小区打包通过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自然会吸引国内大型物业公司参与,大型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也可以接受业主和政府采购中心专家的验收,提高服务质量,进而来实现社区公共环境清洁,统一购买服务实现化粪池定期清理。这些钱的支出,按照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施,小钱公布明细,大钱统一公开招标采购。这样具有可操作性。最重要一点是物业公司现在的角色定位不准确了,定位已经不是服务,而是管理了。如果真要管理,也该交由村委会、居委会来统一管理,放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运行更为阳光。由居委会统一为辖区内所有社区统一的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取物业公司,到期再招标采购。这样的话,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会强很多,多少会放下一些现在的管理者的意识。


半亩方塘44031355


打官司打不过物业,业主怎样对付不合格的物业。这里有几点必须搞明白,第一要承认法律的权威性,公平,公正。它是建立的执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即使你打官司输了,就必须执行。从你的提问中,感到你并不知道你错在那了,所以你必须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物业及与其相关的法律文件。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要再出现类似的问题了,你的事例同时也告诉了与你有类似做法的业主,法律不能不学,不能不知,不能不遵守,法律决不会因你的错误理解而改变。法律决不会因你不知道而放弃执行。

物业一般不愿意同个别业主因物业费撕破脸皮闹僵了。真要是做工作到了油盐不进,与物业对抗倒底的业主,走法律程序解决就成了唯一选择。其实物业起诉业主太简单了,附个截图看看就明白了,业主在维权过程中为什么输了官司呢,这是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属于公共服务合同,对于物业服务是否存在缺陷的说词,物业服务不到位,合不合格,不是以个别业主的感受,体会为标准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特殊例外)的物业服务瑕疵,不能成为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

提问人说业主怎样对付不合格的物业。物业合不合格不是任由每个业主说了算的,这就是提问者最不明白的地方,能代表业主的是业主大会,任何一个业主,只能是业主之一,说的直白点,就是买房人,你就是业主的百分之一。干分之一,万分之一,你的论点只代表你自己,不要一出口就是业主怎么对付不合格的物业。物业合不合格,业主大会评议有价值,你个人说破天,算个啥呀?一个家庭每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观点,一个家里也有打架闹离婚的,你说谁对维错。何况物业要面对千户万人,每人都有想法,谁想干啥就干啥是行不通的。物业对业主大会的决议是重视的。但业主大会的决议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要交纳物业费,业主大会要督促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大会决议要告知街道,社区,同时要接受社区,街道的工作指导意见。也就是说业主大会不能做出有违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社区街道也不会同意有违条例的決议,所以业主交费是必须的。这并不是不让业主维权,业主大会是业主反映诉求的组织,业主大会可督促物业提高服务质量,业主大会也可走法律程序告物业。业主大会可辞物业,另骋物业。业主大会可决定小区的管理方式。业主大会可依规決定小区的一切业主关心的事情。这是法律赋于每个业主的权力,要学会用好自己的权力。

记住你个人代表不了业主,不要再拿业主的名词蒙人了,你能蒙过记者,蒙过所谓的明白人。但蒙不过法律,你就是个业主之一。



讲道理的小老头


这小区真够怂的,官司也打不赢,物业人也不敢打。认怂交物业费吧,天天在群里喊的欢,一喊出头都拉稀。


CK239332175


物业其实与黑恶势力是一邱之貉,打黑除恶,从物业开始!!!


尚龙420


平常老百姓,没有牛逼还想告物业没门,别遭黑社会报复


用户9378683946554


不应该有物业公司。


海玲2151


打。赶走黑物业,还业主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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