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团”生产标准存困惑 浙江市场监管部门组团“三服务”解难题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清明节近了,又到一年一度‘青团’生产准备时。但是作为浙江绍兴地区超市“清明艾饺(青团)”的主要供应商,绍兴市马仁和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却急坏了。为什么呢?原来,2019年该企业生产的清明艾饺(青团)遇到了食品添加剂如何使用的问题。

清明艾饺(青团)作为一种传统食品,分类一直比较模糊,按照《糕点分类》标准,“青团”归为热调软糕类或糕团类,食品生产许可按《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糕点类发证,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青团”归入粮食制品类。

在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绍兴市马仁和食品有限公司就因为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而被要求召回相关产品蒙受了经济损失。吃一堑长一智,在此次“青团”产品生产前,企业负责人赵建国特意翻看了相关产品生产标准,却对“青团”归类、标准产生了困惑,“青团”生产使用添加剂究竟应当遵循糕点产品要求还是米粉制品要求?眼看生产在即,赵建国却迟迟不敢下手。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企业咨询求助后,一直跟进问题进展,一方面积极和企业沟通,摸清企业的真实诉求,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各类专家和教授收集更多的资料,罗列详细的问题,给予企业业务指导,避免企业因错用食品添加剂而造成损失。

近日,该局食品生产科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皋埠所、食药检院等机构组团上门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通过钉钉连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副处长金贤,明确了清明艾饺分类,解决了添加剂使用等问题。通过省市县所四级联动,指导帮扶企业对该产品制定了新的企标,制作了新的标签标识,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最终,企业赶在“青团”旺季前开始了生产,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3月12日,赵建国马不停蹄地将锦旗到了越城区市场监管局,他说:“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你们为企业干实事,真心感谢你们!”

据了解,目前越城辖区内共有糕点生产企业21家,为了服务好广大的糕点生产企业,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包含32大类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分类系统包含16大类食品,两者分类不完全对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依据,食品生产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该标准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包括对使用范围的食品分类。如“青团”等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按照粮食和粮食制品类别的米粉制品的要求使用,但该分类系统只适用于该标准。另外,“青团”生产的辅料如馅料(豆沙等)会含有防腐剂,进货查验、使用投料时要考虑到食品添加剂的带入、迁入等问题。

如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已很普遍,是食品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日常监管中,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强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我们要求属地厂家在每年提交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中如实、详尽填写各种产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各市场监管所在日常监管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核查时及时核实实际情况,帮扶企业免受不必要的缺失,同时确保食品安全”,该局食品生产科负责人表示。(鲁利军 越城区市场监管局 金鉴璐 金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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