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汉代要分封和郡县并存的制度?

薛佩萁


西汉建立初期的,分封制与郡县制,统称为“郡国并行制”。

那我们来看下为什么西汉会是这样的制度。

一、分封制出现的必然性。

公元前206年,项羽灭秦,屠咸阳,杀子婴,烧秦宫。自封西楚霸王,又分封天下诸侯王。

自此楚汉战争拉开了大幕,项羽有着当时最强大的军队和实力,而刘邦拥有的这是少数的起义部队,如果按照正常的军事实力对战硬碰硬的话,楚汉之争的结果还未必是怎么样那。

于是刘邦能做的就是联系各路诸侯合力抵抗项羽,而刘邦听张良计谋承诺就是事成之后的让大家得到想得到的封地。(《史记·留侯世家》留侯曰:

今急先封雍齿以示群臣,群臣见雍齿封,则人人自坚矣。”於是上乃置酒,封雍齿为什方侯,而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群臣罢酒,皆喜曰:“雍齿尚为侯,我属无患矣。

其实话说道这个份上已经说透了,刘邦需要的是各路诸侯的兵马,诸侯需要的是刘邦的封地。

于是就有了,西汉建立之初刘邦分封的八大“异姓王”。

二、必不可缺的郡县制

(西汉初年全国设郡国62个,到孝平2年即公元 2年,发展为103个)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西汉。对拥有兵力的异姓王实行分封制,对下面的郡县实行郡县制。

聪明的刘邦既然可以打败项羽,依然是看透了郡县制对于中央集权制的重要性。所以在八大异姓王以外的地方全部实行了郡县制,来做到皇权的高度统一。

郡县制与分封制是刘邦要求的政治平衡,也是当时政治现状的必要性产生的。

这些郡县制的人民也是刘邦巩固皇权的基础力量。也为后期的消灭异姓王在做着准备。

其实归根到底,任何的政治制度的实行,都有他的必然性,而且也有他的目的,而他最根本的目的也就是服务皇权,满足统治者的需要。


其实归根到底,任何的政治制度的实行,都有他的必然性,而且也有他的目的,而他最根本的目的也就是服务皇权,满足统治者的需要。


拂心莫停手


汉初,对于地方的管理,汉代虽延续秦朝的郡县制,但同时也恢复了西周的分封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异姓为王,建立诸侯国,而这就是“郡国并行制”,此时,西汉是既有周朝的封建制,又有秦朝的郡县制,是“一朝两制”。

那到这里,很多人就会问,刘邦在建国之初,为何要实行“郡国并行制”?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秦汉交替之际,“大一统”的思想并未深入人心。时秦国统一六国虽说是顺应潮流的,但从某种方面来说,也是强加给六国百姓的,秦国一统六国是用凶残的杀戮,血腥的战争来实现的,因此对于六国百姓来说,秦的统一并非是他们所想要的,为此,直到始皇帝一统天下数年后,楚齐赵燕韩魏等六国百姓是前赴后继的,不屈不挠的抵抗。



简单的说,秦汉之际,大一统的思想并未在百姓的脑中形成,如《淮南子·览冥》所言:“七国异族,诸侯制法,各殊习俗”,当时七国就是七个完全不一样的国家,有着自己的政治模式,自己的法律,自己的文字,自己的语言,自己的习俗。而秦代的一统,说白了,只是政治上的一统,并非是思想上的一统,因此,六国百姓自始至终都对灭掉自己祖国的秦王朝很是敌视。

可以说,当时的百姓并不适应一统的秦王朝,他们还是更加适应“小国寡民”的生活环境,毕竟想想看,分封制已历经近千年的时间,而秦朝一统天下才十余年的时间,始皇帝妄想用单纯的武力镇压去改变早已在百姓的脑中根深蒂固近千年时间的分封制,这绝对是不可能的。相反,秦朝使用野蛮的武力镇压,这不但不会让百姓接受大一统,反而会让百姓加深复仇复国斗争的怒火,让他们更加抵触大一统。



如此,时六国贵族就借着百姓对于秦王朝的仇视之心,在秦末发起了一场又一场的复国行动。秦二世二年十二月,魏咎为王,魏国复国;秦二世二年,田儋为王,齐国复国;秦二世元年八月,武臣为王,赵国复国;汉元年四月,韩成为王,韩国复国;汉元年,臧荼为王,燕国复国。

从六国接连复国,我们就可以看出秦国推行的大一统并不成功,百姓还是对自己曾经的国家很是怀念,都希望自己的国家能够复国,都依旧是想维持着曾经“小国小民”的生活状态。

正如钱穆先生所说:“始皇既卒,赵高用事。天下解体,怨望日甚。封建之残念,战国之余影,尚留存于人民之脑际。于是戍卒一呼,山东响应,为古代封建政体作反动,而秦遂以亡”,在秦汉交替之际,分封的政治格局仍是不少百姓眼中的理想国。



由此,正是基于这种大环境,如果汉初依旧强硬的延续着秦代“郡县制”的统治模式,刚刚才稍微稳定的天下势必会大乱,首先那些已经复国的,及刚刚建立诸侯国的诸侯王们,他们肯定不会坐以待毙的看着刘邦建立“郡县制”,因此他们肯定是想尽办法,或兵谏,或造反,总之是不会让刘邦好过。之后,一旦战事再起,汉初那脆弱的经济,势必就会再次陷入土崩瓦解的境地,而这对于西汉来说,却是极为不利的事情。

因此,对于汉初的刘邦来说,他最佳的选择无疑就是持续延续“分封制”。当然,刘邦也认识到“分封制”是十分不利于西汉以后的统治的,分封制虽然能够加强汉朝对于地方的统治,但却也能弱化汉中央对于地方的统治。诸侯王若忠于汉朝,则汉中央对于地方的统治就能稳如泰山。反之,若诸侯王有异心,那汉中央对于地方的掌控势必会被削弱很多。由此,“分封制”对于汉初是既有利,又有弊。



基于此,刘邦开国后,因种种原因不得不用“分封制”,但为了大汉天下,他也同时采用了“郡县制”,既在偏远地区,汉中央控制不到的地方用“分封制”,而汉中央能够直接控制到的地方,则用“郡县制”。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刘邦会采用“郡国并行制”,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稳定天下的需要。当时,刘邦所分封的异姓功臣全都是不得不封的。当年楚汉之争时,如果单凭刘邦一个势力,他是斗不过项羽的,因此在最开始他决定与项羽争夺天下时,刘邦就采纳了韩信“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的建议,即把封王作为诱饵来刺激拉拢团结各军事实力派首领,以此来结成广泛而脆弱的反楚同盟,最大限度地孤立瓦解项羽集团。



可以说,刘邦这般用王位来瓦解项羽集团的决策是十分成功的,当时梁王彭越、九江王英布、常山王张耳、燕王藏荼、韩王信、淮南王英布、长沙王吴芮等曾经依附项羽的诸侯王,最后都是被刘邦用王位吸引而来,选择叛项投刘的。

此后,这些异姓诸侯王虽都被刘邦利用各种原因所灭,但“分封制”依然有存在的必要性。此时,异姓诸侯王虽被灭,但对于他们留下的疆土,汉中央还是没有足够的力量去统治这些地方,与此同时,在封王裂土的诱惑下,那些西汉的开国功臣们渴望分封的狂热是依然不减,甚至都有兵变的前兆。

如此,刘邦意识到单纯的实施“郡县制”,这条路是绝对行不通的,要想稳定天下,他必须,也只能是选择继续接受“分封制”。但是异姓诸侯王绝对不能再封的,继续以异姓为王,只会让日后汉朝的江山变得更加的混乱。由此刘邦只能是以封刘氏宗室为王来填补那异姓诸侯王所留下的权力空白,毕竟自家人远比外人来得可信的多,在那宗法观念浓厚的封建时代,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刘氏诸侯王,他们虽然不能保证世世代代忠诚于汉中央,但在短期之内,他们不仅不会谋逆反叛,反而还能替汉廷镇抚四方,拱卫中央。



二、屏藩中央。刘邦继续延续“分封制”,分封同姓为诸侯王,除了有稳固天下的需要,最大的原因在于“屏藩中央”。众所周知,刘邦建国之初,他在总结秦王朝灭亡的原因时,曾认为秦会亡,是因为没有分封亲戚子侄为王,所以导致在秦被六国军队围殴时,无人去救援,最终致使秦亡。

由此,刘邦为了维护刘姓对于天下的统治,遂就开始大封同姓为诸侯王,希望借助他们来巩固汉朝对于天下的统治。而事实上,刘邦这般做法,在吕氏专权时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在吕禄、吕产等“吕家帮”掌控朝政大权时,最先起兵发难的就是齐王刘襄。

而后,在吕氏被灭后,那些功臣会重立刘姓为皇,这里面虽然有功臣忠于刘姓皇族的原因,但也有他们惧怕汉同姓诸侯王的原因,“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谓磐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强”;“外畏吴、楚、淮阳、琅邪、齐、代之强”,他们惧怕刘姓诸侯王的实力,因此才只能是选择刘姓为皇。



由此,正是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最终促使刘邦选择继续延续西周的“分封制”。

当然,汉初所实行的“郡国并行制”对于汉朝的国力增长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其中最显著的作用就是可以让汉初的经济、社会生产得到最快的恢复。众所周知,西汉立国之初,社会是“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天子不能具纯驷,而将相或乘牛车”,但是不到七十余年的时间,此时的西汉却是“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矩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

而这时,西汉能够做到“京师之钱累百矩万贯”、“太仓之粟陈陈相因”,这之中虽有种种原因,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诸侯国的原因。当时,诸侯国利用汉中央所给予的治民权,同时为了加强本国的实力,他们是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本国的经济,“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诸侯各务自附其民,吴有豫章郡铜山,即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东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饶足”,如吴国,吴王就借助着本国的铜山、盐池大力发展经济,最后是国用饶足。



如此,随着诸侯王的治理,汉初各地的经济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而随着汉朝经济的发展,百姓的生活自然也就越来越好。

不过凡事都有利有弊,“郡国分封制”亦是如此。该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一旦诸侯王有异心,汉中央朝廷就会受到严重的威胁。自刘邦分封同姓诸侯王之后,诸侯王反叛汉中央的事情就时有发生,如文帝事情,文帝之亲弟淮南王刘长称东帝,文帝堂弟济北王刘兴居举兵为乱;景帝时期,吴王刘濞、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昂、胶东王刘雄渠等以“清君侧”为由,发动七国之乱。

可以说,刘邦的“郡国分封制”是既让汉初经济得到快速的增长,又让汉中央疲于应付着层出不穷的诸侯王叛乱,只得说是有利又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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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最早诞生于商朝,只不过商朝时期分封制还处于雏形,只有侯和伯这两个爵位,到了周朝时期,才把分封制进行了完善补充,使其正式成为了王朝统治天下的一种政治制度。分封制的诞生源于古代封建社会,交通不便,社会生产力低下,中央朝廷无力掌控幅员辽阔的疆土。所以便开始大规模的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说白了,分封制的初衷就是要诸侯替天子牧民,而中央朝廷只要管控诸侯就可以了。虽然在早期分封制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生产力以及科技的进步。分封制就开始显得鸡肋了。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原本替天子牧民的诸侯逐渐成为了国家尾大不掉的威胁。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名存实亡,此时更多诸侯们也意识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郡县制的雏形也就开始诞生了。据史料记载,“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当时正是楚武王熊通时期,而“郡制”起源于秦国,当时正是秦穆公嬴任好时期。后来经过法家的不断完善。郡县制的雏形终于诞生了。秦始皇时期,秦国平灭六国一统天下。秦始皇改元称帝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后,秦始皇深感分封制的弊端。所以秦始皇又开始深入改革郡县制。并且完全废除分封制,改为全面实行郡县制度。也因此郡县制成为了秦汉之后国家执行的政治体制。

郡县制的优势就在于中央可以垂直管理地方,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如果国家统一,但执政制度还是按分封制来执行的话,那么统一的国家迟早有会分裂。地方势力尾大不掉,中央政权日渐低沉。那简直又是周朝的翻版。春秋战国时期是怎么来的?不就是因为分封制导致的地方政权尾大不掉,中央权柄丢失的结果嘛。

刘邦击败项羽建立汉朝之后,汉朝的一切制度完全照搬了秦朝的制度,所谓“汉随秦制”就是这个意思。郡县制在秦末被起义军认为是暴政。但事实上刘邦很清楚郡县制的好处和分封制的弊端。原本刘邦要是聪明的话,那他就该严格的遵循秦法。但刘邦毕竟是草根出生,他的出生决定了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他需要藩属来保护中央,保护自己。而且平民崇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们认为自己成功了,自己的家人也应该受益。但刘邦又害怕完全的分封制会毁了汉朝的国运。所以刘邦就想了一个笨办法,那就是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刘邦根本没有秦始皇的大气魄。刘邦以为自己的决定很英明,但事实上,就因为刘邦的摇摆不定,这才导致后来汉朝皇帝全都摆脱不了削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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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分封制所代表的贵族政治被证明随着血缘关系的淡化,贵族会为了权力向君王发出挑战时,秦始皇将目光朝向了以官僚政治为核心更加稳定的郡县制。

秦朝灭亡后,刘邦和项羽又围绕着该实施郡县制、还是实施分封制的问题,展开了新一轮的讨论。

这一次争锋的结果,最终以刘邦实行郡国并行制告终。

那么,刘邦是出于什么样的考量,才会做出分封和郡县并存的制度呢?

一、汉代的郡国并行制是基于特定环境下的产物

一切制度的设计,都要结合本国实情,做到实事求是。

秦始皇推行郡县制前,曾让大臣们进行过一次讨论,丞相绾(王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李斯却认为,分封制的实施,正是导致周朝社会动乱的根源。

李斯的话,促使秦始皇做出了决定,他选择了——郡县制。

刘邦在做出决定前,也有过类似的考量。

1、刘邦为了缓和与六国贵族的关系,做出的一次政治妥协

刘邦之所以能够统一天下,而实力更强的项羽只能以失败告终,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刘邦舍得和六国贵族、功臣瓜分蛋糕。

楚汉争霸期间,六国贵族的影响力依旧巨大,对当时的贵族和百姓而言,以分封制为核心构建出的国的羁绊早已深深刻在了骨子里。

刘邦要想让新生的汉王朝稳定下来,只有先与这些六国贵族们达成妥协,再逐步考虑分化、瓦解的事情。

2、刘邦在吸收了前人治国经验的基础上,为了避免像周朝那样陷入诸侯混战的局面,以及如秦朝那般早亡

汉承秦制,这种吸收前人治国经验为己用的例子,是一个新生王朝,成长起来的常用手段。

毕竟,如果新设计制度,我们要考虑制度的可行性,制度存在得到变数,制度需要投入的成本等等话题。

摆在刘邦面前的教训有两个:周朝实施分封制结果引发了诸侯混战、秦朝实施郡县制结果被六国百姓推翻了。

那如何才能防止诸侯混战,又能避免六国百姓抵触呢?

刘邦面前的答案很简单:既分封,又郡县。

首先,将天下绝大多数领地归纳在中央手中,实施郡县制,然后再以功臣和宗室子弟为王侯,在某些特定区域实施分封制。

这种特区+郡县的手段,便在这样一种特定的情况下诞生了。

二、汉代实施郡国并行制是基于满足让政权长治久安的需要

刘邦晚年,举行过一次杀白马起誓的大会,会上刘邦发言说: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这句话,揭示了刘邦为何要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再行分封,咱们细细品,不难发现,刘邦的行为颇有深意——他想建立一个不灭的王朝。

怎么做呢?

郡县做基础,搞好基层工作,刘氏宗亲和功臣为左膀右臂,起到安邦定国的作用。

从想法来看,郡国并行制在西汉初期,确实符合一个新生政权,融合多股势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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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崩溃就意味着郡县制的失败,在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六国贵族就已经纷纷复国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很快就控制了自己原来的地盘。到陈胜吴广死后,就更加如此了,连首先举起反秦大旗的楚国也恢复了原来贵族为王的状态,原来一些陈胜所立的诸侯王也很快纷纷被杀,大体上就回到了秦灭六国之前的状态。

到刘邦和项羽奉命北上救援赵国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是六国之前的格局了,章邯在击败楚军,击杀项梁以后,大体上就是沿着之前秦灭六国的路线,继续向东进攻,只要击败当时相对实力比较强的赵国,关东各国抗秦就没有主力了,只是在巨鹿之战中项羽破釜沉舟,击败了秦军,又迫使章邯的二十万人投降,情况才逆转了。

之后按照楚怀王的约定,先入关者为王,项羽率军与章邯的秦军对峙,刘邦则率兵直接进攻秦国关中故地,最终成功突破秦军的防线,进入关中,秦王子婴出降,秦国灭亡。按照之前楚怀王的约定,那么就应该刘邦为秦王。项羽却表示不服,率兵击败了刘邦派到函谷关的守军,并且拆毁了函谷关,进入关中,大肆焚掠,之后又大会诸侯,调整了各国封地。


因为项羽调整各国封地的主要目的是削弱其它各国,所以原来各国都被拆分了,而他留给自己的是楚国比较核心的地盘,他自己为西楚霸王,所以导致他刚一回到都城彭城,其它各个诸侯国就开始相互攻击,天下再次大乱,而项羽则先率兵北上进攻齐国,刘邦乘机从汉中返回关中,消灭三秦,派韩信率兵进攻赵国和齐国故地,他本人则率兵直奔彭城。

在楚汉相争的过程中,各国诸侯也在项羽和刘邦之间选边站队,刘邦一边拉拢那些反对项羽的诸侯,一边消灭仍然站在项羽一边的诸侯,最终连项羽自己分封的九江王英布等诸侯都背叛了项羽,众叛亲离的项羽最终在垓下之战中被韩信击败,他本人在逃到乌江边后自杀。楚汉相争最后以刘邦的胜利告终,而这时候仍然保留了大量之前的诸侯,以及他自己册封的齐王韩信等诸侯。


所以,在击败项羽之后,刘邦接着就开始进攻异姓王,最终消灭了韩信,英布和彭越为代表的异姓王,而将他自己的子侄派到各地作为诸侯王镇守,并约定非刘氏不得王,否则就天下共击之。这时候刘邦分封的诸侯王,越往东南,地盘越大,而大多数诸侯王的地盘都是只有之前项羽分封之后的地盘大小。

刘邦定都关中之后,能够直接控制的关中地区和中原大地上的一些地区,主要是韩国和魏国的一些地方,能够直接控制的基本上都采取了中央直辖的管理方式,也就是郡县制,而其它那些中央当时还鞭长莫及的地方,则保留了分封制,但是诸侯王都是刘氏子侄,以保持全国的稳定。也就是说,汉初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的局面并不是刘邦设计的,而是历史遗留问题。


萧武


周朝施行分封制,结果把自己给玩儿没了;秦朝废了分封制,结果最后没人来救。汉太祖刘邦建立汉王朝之后想来想去,干脆分封制跟郡县制一起施行好了。

分封制的利弊

商朝开始,就出现了分封制,而周王朝建立之后,为了控制管理经营辽阔的疆域,根据宗法制的规制施行分封制,将周王室的同姓子弟还有部分的功臣、前朝后裔、先贤后裔,分封到天下各处建立从属于周天子的诸侯国。最开始在分封制下,大量的诸侯分散到各地,服从天子号令,定期朝贡并且提供赋税力役等,的确很好的拱卫了周朝的江山。

然而,诸侯们在各自的封国之中享有世袭王权,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诸侯之间互相攻伐兼并,很多的大诸侯实力不断增强。而周天子,土地越来越少,实力越来越弱,威望越来越低,到了西周后期周王室的王权受到严重削弱,分封制受到破坏。平王东迁之后,周天子基本已经沦为中看不中用的象征性存在,诸侯们平日里做事,压根就不理会周天子。

郡县制取代分封制

春秋时代的楚国诞生了历史上的第一个县,而秦穆公时代秦国出现了最早的郡,郡县制开始萌芽产生。郡县的产生与当时诸侯国的情势发展密切相关,由于土地私有制与按田亩征收税赋的发展,分封制时期的采邑制、世卿世禄制已经不能再适应当时的需要。所以,当时的诸侯开始在新征辟的土地上设立郡县,由国君直接派人管理。

秦王朝建立之后,秦始皇深感当年的分封制弊端诸多,分封诸侯最终尾大不掉害了周王室自身,所以干脆就废除了分封制,将秦王朝土地分成若干的郡县,由皇帝直接派遣官吏进行管辖。郡县制之下,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进行任免,同时也不得世袭,如此一来使得皇帝手中的皇权得到极大的强化,理论上有利于安定与发展。

汉朝郡国并行

汉朝不同于之前施行分封制的周朝,也不同于施行郡县制的秦朝,而施行的是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列的“郡国并行制”。汉朝在继承秦王朝设立天下郡县的基础之上,又大量分封诸侯,将同姓的刘氏宗亲分封到各地为诸侯。

本来在楚汉争霸之时,当时的刘邦为了聚拢更多的力量,所以答应分封韩信等功臣为王,然而狡兔死走狗烹,汉朝正式建立之后,刘邦又以各种借口与方式将这些“异姓诸侯”纷纷剪除,再分封同姓的皇族子弟进行代替,最终除了长沙国之外,汉朝诸侯国均为刘姓同族。

郡国并行的原因

最初,汉朝在施行郡县制的同时又保留分封制,的确是权宜之计,毕竟刚开始为了对付项羽,刘邦想要拉拢更多的六国遗臣,当然要给予适当的好处,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裂土分封,让他们能够在地方上成为一方诸侯。不过,这毕竟也只是一时之策,当汉朝江山坐稳之后,刘邦剪除异姓诸侯之后,依旧还是保留了这种制度。

在刘邦看来,完全施行分封制的确很容易重蹈覆辙,就像当年的周王室那般,最后反倒是被诸侯们给欺负得惨兮兮;而郡县制虽说很好,可完全施行郡县制好像也不行,当年秦王朝没有诸侯王,结果危亡之际孤立无援,那干脆就两者一起施行。

另外汉朝初期,天下经历了春秋战国、秦朝、楚汉争霸这数百年的乱世,早就已经是凋敝不堪,汉朝推行郡国并行之制,给予诸侯国很大的王权不加干涉,也是当时汉朝施行“无为而治”之思的表现,汉朝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促进地方上的恢复发展。


澹奕


刘邦之所以要分封和郡县并存关键在于,刘邦认为东周亡于分封,而秦代亡于郡县。为了避免相同的历史重现,刘邦采取了分封和郡县并存的政治制度。意图使得大汉王朝千秋万世。而事实却证明了刘邦的想法是自以为是。最终还是导致了七国之乱。

大汉初立,在采取何种“政体”问题上,朝堂上下不同看法,有的说分封制有利,有的说郡县合理。“打江山易,守社稷难”,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家管理机制,新建立的大汉王朝也会重蹈大秦帝国的覆辙,随时都有被颠覆的情况发生。而刘邦最后采取了两者兼顾的制度。即部分宗室封建地方为诸侯国,其余地区实行郡县制。让两个政治管理制度并存,共同发挥作用护卫大汉王朝,但问题是这两种制度是无法兼容的、二者属于天然对立。

我们也必须承认,刘邦在当时采取兼収并用郡县制和分封制确实有他的高明之处。分封制可以有助于稳定国家政局,防止新的叛乱以及旧贵族的重新崛起。可以起到巩固国家的作用。周代无疑是分封制的顶峰,但由于周王室的衰落,导致了最终秦朝灭六国取代周朝建立起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王朝。秦始皇由于认为周朝亡于分封,而彻底采取了郡县制。秦始皇一死,由于陈胜吴广起义,秦朝无宗室在地方就藩。一旦起义如燎原之火熊熊而起,六国纷纷复立。秦国骤然而亡。

鉴于周朝和秦国的亡国教训,所以刘邦采取了二者并用的措施,实际上这也是刘邦的无奈之举,在楚汉相争之际,刘邦必须要整合所有的利益集团共同对付项羽,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列土封疆。封王拜侯。所以才不得不咬着牙封韩信为齐王,只有提高这些人地位,给足利益。他们才会共同抗击项羽。而项羽却没有这一点眼光和政治智慧。所以刘邦最初分封是时候有七个异性王。

在汉朝建立之后,异姓诸侯王成了刘邦的心头之患,也是刘邦必须铲除的政治不安定分子,所以刘邦在铲除英布、彭越、韩信,张敖,卢绾之后,定下了“非刘姓不得封王”的规定。宗室就藩地方成为定例。铲除异性王首先就是刘邦卸磨杀驴的帝王阴暗面因素,更多地是刘邦作为一个政治家,为了家天下顺利延续而做出的必然决定。但刘邦意料不到的是,由于刘邦给予诸侯王的巨大权力和地位。导致诸侯国实力极具膨胀。而汉朝中央政府衰弱,削藩就成为必然,在这种情况下 七国之乱的爆发就也就是必然。待平定七国之乱以后。分封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郡县制就一直成为封建王朝统一的政治制度

汉代的社会形态已经与周朝和秦代有所不同,贵族已经失去了他的历史舞台。地主阶级的兴起促进了郡县制的发展。也就是说郡县制更加符合经济发展。刘邦分封制并没有保证汉朝内部长治久安。倒是郡县制延续了汉朝的寿命。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清水空流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但是答案可能和历史教材中给出的有些不一样。刘邦之所以选择郡国并行制,主要还是受到了形势的裹挟与推动,与他的本意可以说是截然不同。刘邦自从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正式参与角逐天下之后,就一直想要恢复秦王朝的郡县制,建立一个大一统的王朝。他打下三秦地区,便在这里实行了郡县制。他向东讨伐,消灭了西魏国建立了河东郡,兼并了河南国,建立了河南郡,可以说在这一阶段,刘邦根本没有考虑在自己的国家内进行分封。可是随着战争情况的不断转变,韩信、彭越、英布纷纷以王位、土地为交换条件和刘邦讨价还价,不分封土地他们就不出兵帮助刘邦。所以刘邦不得不把大片土地分封给他们建立王国,汉朝也就开始并存两种制度。

随着刘邦统一全国后逐步剪除异姓王,刘邦也发现了郡国并行的好处。刘邦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吸取了周天子和楚霸王的教训,在分封时将疆域最大、人口最多,地势最险要的一部分留给了自己。史书记载:“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可以说是囊括了天下所有的军事重镇,中央得以长期享有优势地位。

加之当时正处在十字路口上,秦始皇实行郡县制不过数十年就亡了国,项羽实行分封制不过数年就身死国灭。可以说,两种制度都难以保证国家能够长治久安。而且当时的汉朝立国未稳,北面的匈奴是心腹大患。而中央难以将触手伸向边境的基层社会,地方势力又难以整合集中力量,所以必须依靠诸侯国作为中央的屏障在第一线抵挡匈奴。所以,西汉早期的诸侯国大多都设立在北方和沿海地区。可以说,在一定的时间和历史阶段,郡国并行制对于西汉王朝的稳定与发展是做出过贡献的。





经典守望者


现实中,有一个跟问题的情况很相似的例子,那就是HongKong。割让给英殖民之前,是大清的土地,区域行政关系上,那也只能是中央——州郡——地方,这样的一套中国体系。1883年《南京条约》之后被日不落给占了去,开始实行殖民的那一套。也就是这块地方面积小,那时候人口也不多,要不然,这种突然的管理制度上的变化,必然会导致大规模的反抗和起义,因为它直接带来了利益冲突,原居民和外来侵入者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事实也是,殖民的刚开始甚至是前几十年,一直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小范围的人民反抗反压迫,只是力量上相差太悬殊,也就掀不起太大的风浪。

我们要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就是,一种制度的存在是依附于社会人文理念和现实的利益关系,脱离了这些,再去讨论任何的一个政治体制,都是空的,没有实际意义。

97年,条约期满,给收了回来,政策是“一国两制”。小平同志也说了,这种制度至少会保持50年不会变,至于50年之后会是什么样,各位大概率也可以猜到。你想想,中央难道不想全部的去除殖民时期遗留的那一套东西吗?肯定是想,只是殖民的时间太长了,制度实行的太长了,香港的现阶段的居民已经熟悉了这一套治理体系,你要猛然全把它换成社会主义,势必也是会出问题,而且一出就会是大问题。所以才会有“一国两制”,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妥协,当然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当时内地跟香港之间发展上的差距,是巨大的。后来40年不遗余力的改革开放,才把这种差距慢慢缩小,甚至反超。

你看看,收回一个香港这样的跟内地国土面积相差甚远的小地方都需要一个制度上的过渡、缓冲,更不要说刘邦那时候要治理的是秦国遗留的40个郡了,这是多大的体量,可想而知。

高中课本的文章和学过的历史早就告诉我们一个基本的历史概念:天下苦秦久已!

百姓为什么感觉苦呢?苦的是秦朝的什么呢?

也很清晰,是徭役!

陈胜、吴广之所以能够带领群众揭竿而起的现实原因也在这,徭役太重,老百姓日子是真的过不下去去了。始皇陵修了多少年?有40年了吧,征了多少民丁?不下70万,这还是保守的估计。40年两代人,不是被征兵就是被拉去当苦力修陵寝、修长城,家庭还有劳动力吗?还有收入吗?没了,那就只能反了,横竖都是个死。

至于郡县制,那确实是好的制度,后来也被证实是适合中国的国情的,只是秦国的步子迈的太大了,吞并六国之后,最急切和最正确的应该是让百姓休养生息,再配合这一套制度,秦国,可能真的可以十世、百世乃至万世。

刘邦聪明就聪明在看透了这个问题,接过了秦国的胜利果实,但是不是全部照搬。

秦末全国有40个郡,到了汉初,增加到了54个,但是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的只有15个,分别是河东郡、河南郡、河内郡、云中郡、广汉郡、南阳郡、南郡、汉中郡、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上郡、上党郡、内史郡,从地理位置上看,这些郡都是内陆腹地。而封国呢?基本是沿着现在地图的沿海分布,从西北到东南,看起来,封国把郡县给包围了。前期的封国和郡县

后期的州郡县

中央——封国——郡县

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刘邦在立国之初需要稳定局势,需要给这些曾经帮他打天下的异姓王一个荣誉,一个至高无上的荣誉,用封国和荣誉把这些人短暂的控制住,来换取汉朝初期的和平局势,毕竟,经不起内乱啊。国家需要休养,人民需要休养,北边还有匈奴得时刻小心提防着,他只能这么做。

再后面,很短暂的缓冲阶段之后,刘邦就开始了翦除异性王的政治举动,韩信、英布、彭越等等,先后被杀。在中国的历史上,这属于典型的卸磨杀驴,历朝历代都出现过,说到底,家天下的政体之下,是不允许有功高盖主的情况出现的,权力达到了一定程度,鬼神都会忌惮,更何况是坐在九五之位上的那个人了。一朝天子一朝臣,为了保证权利的顺利过渡,谁都不想放着一个足以威胁到下一任天子继位的潜在威胁,那只能是根除。

再后来,异性王是没了,宗室的刘姓王倒是起来了,一波七国之乱,又是打打杀杀,更加暴露了封国制度定时炸弹般的危险性,不得不除啊。于是,到了第四代领导人汉武帝,推恩令开始,封国一层一层被削弱,一步步被瓦解,对中央的威胁约等于0了。郡县制完全登上历史舞台。


不知周礼


分封制是从夏朝就开始了,商周时期,分封制的弊端显现出来,最后导致王权被分解,全国进入了军阀混战。

分封制的弊端是,王的权利取决于受封的人。受封的人对王尊敬,对王顺从,王的权利就大。如果受封的人不把王放在眼里,王的权利 就会越来越小。

郡县制是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实行的,郡县制适合于中央集权,适合于政令的发布,法律的执行,因此后来的历朝历代, 都实行郡县制。

但是郡县制并不是没有弊端,尤其是在当时交通非常不发达的年代。郡县虽然设立了,但是王权很难达到,边远郡县有了事儿,往往请示朝廷解决。等朝廷的命令到了,已经误事儿了。

郡守县令的任务,是替皇帝看管人民,他本身的权利受限,往往有大事儿的时候,他们很容易成为墙头草。

刘邦在建立大汉之后,有不少兄弟和他出生入死,为建立大汉立下了汗马功劳。

刘邦这个人小气,但是不吝啬,他知道,要用人就得给够好处,不然谁给你卖命?

刘邦吸取了西周和秦始皇亡国的教训,认为有必要两种制度都 实行,以此来平衡各种力量。同时,又有分封功臣的需求,因此他才郡县制和分封制一起实行。

大汉建立初,刘邦封了大量异姓王,这些人到了自己的封地之后,确实为稳定大汉王朝的稳定统治,做出了贡献。

到了刘邦晚年,他发现吕后专权,子嗣羸弱,他开始担心自己死后,大汉王朝会落入吕后手里。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有两种,一种是杀吕后,一种是大分同姓王,用他们来打击吕氏家族的实力,遏制吕后的权力。

吕后和刘邦是结发夫妻,刘邦还是个混混的时候,就开始跟着他。

同时,吕后对建立大汉以及建国后诛杀有反心的臣子,都立了大功,因此刘邦下不去手。

大分同姓王,就成了遏制吕后权力的唯一办法。

如果大汉建国后只实行郡县制,刘邦死后,吕后就一手遮天。刘家的子孙后代,都会被她杀光,大汉天下也就姓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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